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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應一對小夫妻偽造、銷售假幣獲刑

揚州寶應縣有一對小夫妻,為了能發大財,他們找到了一個快速發財的門路,那就是製造假幣。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假幣工廠”剛開張一個月就被警方查封了。近日,寶應縣人民法院對這起偽造、出售、購買假幣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被告人張某、郝某、魏某分別獲刑。

法官魯陽東:“ 被告人張偉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

去年5月,寶應縣公安局網監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通過聊天軟體兜售假幣,立案偵查後,寶應縣曹甸鎮一名男子張某和他的妻子郝某落網,另一名涉嫌出售、購買假幣的湖北省丹江口市男子魏某也被抓獲。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4月至同年5月期間,被告人張某在曹甸鎮金吾村前西組其家中二樓臥室內,利用證卷紙、彩色印表機、燙金機等工具偽造面值分別為5元、10元、20元的2005年版人民幣,通過昵稱為“文西”的QQ號、名為“IQCR出貨”QQ群等進行假幣交易,並以快遞的方式出售給被告人魏海波等人,被告人郝慧萍幫助其進行裁剪、郵寄假幣等。

至案發時,被告人魏海波向被告人張偉購買假幣共計9萬多元,

其中實際到貨7萬多元,另被公安機關從快遞包裹中查獲2萬多元。被告人魏海波還通過建立QQ群,將涉案假幣銷售給楊某等人,假幣面值共計4千多元。被告人魏海波歸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被告人張偉被抓獲歸案後多次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但在庭審時予以翻供;被告人郝慧萍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寶應縣法院認為,

被告人張偉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郝慧萍明知被告人張偉偽造貨幣仍予以幫助,其行為均已構成了偽造貨幣罪;被告人魏海波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其中出售假幣數額較大,購買偽造的貨幣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出售、購買假幣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分別對三名被告人進行了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