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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責任,必須放棄愛和被愛的權利?

我沒談過戀愛,相親結婚了,結婚十年了,平平淡淡,沒有說很幸福也沒有說不幸福,我以為就這樣了,可是我遇到了他,我以為我愛上了他,我看著丈夫越來越不順眼,想著丈夫對我的不好,

越來越討厭,而他讓我心活了,會跳動,會激動,會想去看看他,哪怕看一眼,難道這就是愛情?

後來他走了,時間長了我發現我不是很想他,只是一時的新鮮,沒有遇到過,所以好奇,只是一時的激情,過去了就過去了,也不回去想,又慢慢的過著我原來的生活。

我又遇到了一個,讓我坐在他旁邊都覺得的很舒服,有他什麼都滿足了,忘記自己是有老公的女人,還是孩子的媽了,在那段時間我真的很開心,我回到家,看到自己的丈夫,是那麼的討厭,我冷淡了老公,對所有的人和事都沒心了,他告訴我他想給我未來,

可以為我去死,他也做到了,我心很痛,我知道這樣做不對,所以我拒絕了他,狠狠的傷害了他,我知道有些事你可以不在乎別人的看法,唯獨這種事,你要顧慮很多,孩子、家庭都是責任,人生沒有後悔藥,當你選擇了就要負責,你哪怕再不願意,再不開心,你都要走完他……

心真的很痛,從來沒有過的,我茫然了,我不知道該怎麼去面對這樣一個家庭了,有人說有愛才是家,沒愛在一起那也不算個家……我常常笑著說,電視看多了吧,現實生活中真的有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