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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6月1號起,這6家公立醫院停車收費新標準出爐

17 日,深圳市發改委公佈深圳市公立醫院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改革試點方案,市人民醫院、第二人民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北京大學深圳醫院等 6 家試點醫院將從 6 月 1 日起,

對停車服務收費進行結構調整,將提高非就診人員車輛停放收費標準,抑制不合理停車需求,緩解公立醫院停車難及周邊交通擁堵的問題。

非患者車輛佔用醫院有限車位資源

在今年 2 月 27 日,市發改委便召集試點醫院和相關部門,就公立醫院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改革試點方案召開了座談會,

對發揮價格杠杆的調節作用,緩解公立醫院停車難及周邊交通擁堵的問題進行了探討。

據方案說明介紹,深圳市現行公立醫院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是 2008 年制定實施的。以小車為例,就診、就醫人員車輛停放收費標準:露天車位 5 元 / 輛、天;室內車位 10 元 / 輛、天。一天內多次進出的,只能收取一次費用。

非就診、就醫人員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則依照全市統一的社會公共類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執行,即一類地區一小時內 15 元,之後每半小時 1.5 元;二類地區一小時內 5 元,之後每半小時 1 元;三類地區 5 元 / 天。在工作日若停滿 12 小時最高可收費,一類地區 48 元,二類地區 27 元。

按照現行停車區域劃分標準,目前絕大多數市屬公立醫院屬於二類地區,按二類地區收費標準執行。如工作日停滿 12 小時的收費,二類地區 27 元,

遠遠低於醫院周邊地區 60 元以上和路邊停車收費 127 元,收費標準低帶來的卻是非就診人員車輛佔用醫院有限車位資源。

根據發改委初步統計的資料顯示,平均一周時間內,市人民醫院的非就診人員車輛停放占總停放車輛的 76%,中醫院為 44%,北大深圳醫院為 47%。

非就診人員車輛高峰時段停車費第一小時 15 元

新發佈的《深圳市公立醫院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改革試點方案》提出,

將充分發揮價格杠杆對停車服務供求的調節作用,緩解公立醫院停車難和周邊交通擁堵的問題,保障急救車輛、就診、就醫車輛的通行和停放。

方案提出以市人民醫院、第二人民醫院、中醫院、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北京大學深圳醫院等 6 家醫院作為試點單位,從 2017 年 6 月 1 日起試行一年改革,期滿後由市醫管中心配合價格主管部門開展效果評估,按定價程式制定正式收費標準。

方案圍繞高峰時段和非高峰時段,對就診人員車輛和非就診人員車輛進行差別化收費。其中,高峰時段(7:30-19:30)就診人員車輛(僅限 1 輛)由現行每天每輛露天車位 5 元、室內車位 10 元統一調整為每天高峰時段 10 元 / 輛,當日高峰時段內多次進場的不再另外收費。如何界定就診車輛?方案提出憑當日門診收費票據或者住院押金、住院費用收據等就醫憑證認定。

而高峰時段非就診人員車輛停放服務費則為第一小時內 15 元 / 輛,超過部分每半小時 3 元 / 輛。非高峰時段(19:30 至次日 7:30),就診人員車輛每次收費 5 元,非就診人員車輛每次收費 10 元。

按該次公佈的方案,高峰時段非就診人員車輛若停滿 12 小時可收費 81 元比現行 48 元或者 27 元高出 33 元或者 54 元,發揮了價格杠杆的調節作用。

另外,方案還提出大車即指額定載重 2 噸以上或載客 20 座以上的各種機動車可按上述相應的高峰、非高峰時段收費標準加倍收費。此外,所有機動車輛停放時間不超過 30 分鐘的,則免收車輛停車費。

深圳晚報記者 陳逸群 編輯 李怡天

超過部分每半小時 3 元 / 輛。非高峰時段(19:30 至次日 7:30),就診人員車輛每次收費 5 元,非就診人員車輛每次收費 10 元。

按該次公佈的方案,高峰時段非就診人員車輛若停滿 12 小時可收費 81 元比現行 48 元或者 27 元高出 33 元或者 54 元,發揮了價格杠杆的調節作用。

另外,方案還提出大車即指額定載重 2 噸以上或載客 20 座以上的各種機動車可按上述相應的高峰、非高峰時段收費標準加倍收費。此外,所有機動車輛停放時間不超過 30 分鐘的,則免收車輛停車費。

深圳晚報記者 陳逸群 編輯 李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