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鄉社旗:男子無證醉駕被刑罰
庭審現場
4月18日上午,酒鄉社旗縣城古城廣場,法院公開審理危險駕駛系列案,
“我對不起家人,我深刻的認識到了醉駕的危害,在此保證以後再也不喝酒了,請求法庭能夠對我寬大處理!”苑某痛心疾首的懺悔道。2017年1月19日14時35分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被告人苑某酒後駕駛小型汽車沿社旗縣賒店鎮賒店路自東向西行駛至社旗縣醫藥大廈路段時,
除苑某被刑罰之外,本次系列案件集中庭審還對另外兩起三人醉駕行為進行了法律懲戒。和以往不同,
社旗法院刑庭庭長馮春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雖然我國刑法加大了對危險駕駛的打擊力度,但五年來我們還是審理了189起危險駕駛案件,每個案件的背後都是一段悲傷的人生故事,希望通過此次巡迴審判起到普法和警示教育作用,讓群眾更為直觀的瞭解交通違法的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杜明 弋甯 王新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