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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下的承諾就是欠下的債?承諾兌現了,債即消失了?

從因緣法來講,許下的承諾是否就是欠下的債?

承諾兌現了,債即消失了,是不是?

承諾沒有兌現,債即不會憑空消失,而會以其它各種方式繼續清償,或物質或精神。

比如電影、電視中出現的大量冤魂、厲鬼或因情或因事不肯放手,類似這樣的橋段“你求婚時承諾要照顧我一生一世,可你的承諾沒有兌現,還這樣對我,我跟你沒完”,即是心結難解、債務難消啊。

看似簡單卻十分不簡單。

菩薩畏因,慎言慎行;眾生畏果,殊不知是己生的因啊。

人在社會中多多少少會在一定程度上屬於受騙、被忽悠狀態,以致有時候可能好心會做成壞事,有時候可能壞心也會做成好事,所謂歪打正著、世事難料。為什麼有一些人選擇出世隱居?原因之一可能在於儘量不去沾染這些世間因果,不沾因果,自證清靜。

比如我怎麼確定一篇文章會帶來怎樣的因果?比如現在這篇,會結善果還是惡果?

又比如我勸人為善,勸別人助人、學習雷鋒好榜樣,問題在於當下善良老實人總是被欺負、整個一殺善的社會,如果仍這樣勸這些善人,會不會間接害了人家?那我是要勸他們為善忍讓還是還以顏色呢?是勸他們繼續吃虧還是自私一把十倍奉還?

如果我勸他說助人為善吧,惡有惡報、好人會有好報的。這也應該算是我對他的一種承諾吧?是一種承諾還是一種安慰呢?問題在於“惡有惡報、好人會有好報”這句話是否是絕對正確的真理?我也不太確定啊,如果他照我說的去做,結果事與願違沒有實現,最後是不是成了我的債?

許下的承諾,欠下的債,仔細想想,覺得挺恐怖的:細思恐極啊。

既然這樣不行,那樣也不妥,那就索性閉嘴吧。

對此,您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