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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仲介買套二手房,才有了今年最後悔的事?

去年,老張通過仲介在鄭州買一套二手房。

去年9月份簽訂合同,

流程晃晃悠悠走到今年4月,還沒有走完。

雖然是在房價最高時,老張出手買到房子,有些後悔。但是,這不是最後悔的事,最後悔的事是通過二手房仲介來買這套房子,真是天大的錯誤。原因有三:

1、仲介要錢,名目繁多,而且不給錢就不停的電話。

老張的仲介是一家全國連鎖的大型仲介公司,但通過合同知道,其實就是鄭州的代理商而已。收的費用不但有傭金,過戶辦理費,金融綜合費,還有代辦費等,有七八種之多。不給他們錢,一天到晚就不停的電話。

2、服務太差。為老張辦過戶手續的人,竟然是仲介公司一位已經離職員工,各種不盡心。什麼事也不問,也不管,排除、約號、問詢,就讓老張和原業主,一個老太太來回的跑。

3、辦理流程混亂。因為經紀人將交易的提成已經拿走了,而下面的流程的工作人員,只是按職責辦事,沒有什麼收入,他們溝通難,不盡心。總是說,要找人排隊,要另外雇人交費。要買號,要另外交費。一套房子下來,私下收了幾筆錢,連一個收據也沒有。

4、聯合作假。因為一些買主沒有足夠的首付款,他們說,買主出500元錢,他們出銀行流水,就可以讓銀行先將貸款批下來。老張雖然沒有這樣做,

但覺得太不正規了。

也許,買二手房,沒有了仲介,交易也能完成,說不定更順暢。當然,一些大城市的仲介可能會好一些。

不過,如果在鄭州再買二手房,打死也不找仲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