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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的奇葩規定,只要交錢就能“免死”,背後因由,滿是無奈!

現在的人們,提起漢武帝,由衷有種自豪感,覺得那個時候的中國,兵強馬壯,打的匈奴逃離故土。

但是,漢武帝也曾出過很多奇葩的規定。

比如,他曾經規定,只要犯死刑的人,能夠拿出錢,

就可以免死。

這事如果發生在現在,都不可想像,但是在當時卻是政府發文公佈的。

那麼,漢武帝為什麼要出臺這樣的規定呢?

背後原因,也有很多無奈。

(漢武帝)

交錢免死這事,在漢朝的史料上有很多記載。

最有名的典故,就是和《史記》的作者司馬遷有關。

漢武帝派貳師將軍李廣利帶兵三萬,攻打匈奴,打了個大敗仗,幾乎全軍覆沒,李廣利逃了回來。李廣的孫子李陵當時擔任騎都尉,帶著五千名步兵跟匈奴作戰。單于親自率領三萬騎兵把李陵的步兵團團圍困住。儘管李陵的箭法十分好,兵士也十分勇敢,五千步兵殺了五六千名匈奴騎兵,但是匈奴兵越來越多,漢軍寡不敵眾,後面又沒救兵,最後只剩了四百多漢兵突圍出來。

李陵被匈奴逮住,投降了。

李陵投降匈奴的消息震動了朝廷。漢武帝把李陵的母親和妻兒都下了監獄,並且召集大臣,要他們議一議李陵的罪行。大臣們都譴責李陵不該貪生怕死,向匈奴投降。漢武帝問太史令司馬遷,聽聽他的意見。

司馬遷說:“李陵帶去的步兵不滿五千,他深入到敵人的腹地,打擊了幾萬敵人。他雖然打了敗仗,可是殺了這麼多的敵人,也可以向天下人交代了。

李陵不肯馬上去死,准有他的主意。他一定還想將功贖罪來報答皇上。”

漢武帝聽了,認為司馬遷這樣為李陵辯護,是有意貶低李廣利(李廣利是漢武帝寵妃的哥哥),勃然大怒,說:“你這樣替投降敵人的人強辯,不是存心反對朝廷嗎?”

按照史料記載,司馬遷犯下的罪是誣罔之罪為大不敬之罪,按律當斬。不過,可以變通,如果司馬遷拿錢可以免死,如果還想活著,沒辦法就要遭受腐刑,

也就是生☆禁☆殖☆禁☆器被閹割。司馬遷拿不出錢來,還想著史記沒寫完,所有就遭受了腐刑。

(司馬遷)

司馬遷只要交錢就能免死,這件事在很多資料上有記載。

據《漢書·武帝本紀》,天漢四年,“令死罪入贖錢五十萬,減死一等”。當時司馬遷便可以花錢免死,

但他拿不出這筆50萬鉅款來,只能選擇宮刑。

類似漢代這樣的“以財換命”的贖罪條款,此後歷朝都有。如《唐律》中即規定,如果被判斬、絞死刑,“贖銅一百十二斤。”

採用“替用刑”和“贖刑”免死,是古代減少死刑執行的兩大常規措施,“赦免”則是減少死刑的特殊手段,如果說替用刑、贖刑體現的是“寬仁”,那赦免直接就是“皇恩”。

那麼,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麼漢朝規定可以交錢免死呢?

這主要是西漢時期,死刑太多了。

在中國歷史上,死刑條款最多的是西漢。據《漢書·刑法志》記載,漢武帝劉徹即位後,漢初的“慎刑”立法原則均被調整:“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條,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可以看出,漢武帝時期的死刑條款有409條之多,死刑的判決為13472件。因死刑案太多,連放卷宗的地方都沒有了。比起漢武帝,漢成帝劉驁更甚,在他當皇帝的河平年間(西元前28年-西元前25年),“大辟之刑千有餘條”。1000餘種死刑,創了中國死刑之最。

在那個時候,中國人口還很稀少,犯死罪的人太多,一旦全部殺掉,那人口就越來越少了。所以,漢武帝規定了替代性,第一種方式就是拿錢可以免死,第二個如果還想活,那沒辦法,就能接受宮刑,割掉生☆禁☆殖☆禁☆器。

(每日漢字)

那麼,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麼漢朝規定可以交錢免死呢?

這主要是西漢時期,死刑太多了。

在中國歷史上,死刑條款最多的是西漢。據《漢書·刑法志》記載,漢武帝劉徹即位後,漢初的“慎刑”立法原則均被調整:“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條,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

可以看出,漢武帝時期的死刑條款有409條之多,死刑的判決為13472件。因死刑案太多,連放卷宗的地方都沒有了。比起漢武帝,漢成帝劉驁更甚,在他當皇帝的河平年間(西元前28年-西元前25年),“大辟之刑千有餘條”。1000餘種死刑,創了中國死刑之最。

在那個時候,中國人口還很稀少,犯死罪的人太多,一旦全部殺掉,那人口就越來越少了。所以,漢武帝規定了替代性,第一種方式就是拿錢可以免死,第二個如果還想活,那沒辦法,就能接受宮刑,割掉生☆禁☆殖☆禁☆器。

(每日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