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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一駕駛員醉駕轎車逆行與寶馬車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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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2日23時45分,丁某駕駛皖NY07**號小型普通客車沿六安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隊轄區新河路由西向東逆向行駛至解放路與新河路交叉口東側時,與相對方向行駛王某駕駛的皖N784**號小型轎車發生相撞,

致丁某受傷,車輛受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發後,王某指控丁某酒後駕駛機動車。經安徽高誠司法鑒定所對事發後提取的丁某血液乙醇含量進行檢測,其結果為251.6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丁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六安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隊依法於2017年4月19日對犯罪嫌疑人丁某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現羈押于六安市看守所。(暢通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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