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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5月20日起南京交通違法曝光全面記分

關於交通違法電子曝光記分十問十答

之前產生的違法行為,

也按新規定處理嗎?

5月20日前產生的交通違法曝光仍按原規定執行。

處理交通違法曝光的方式有哪些?

1、通過“南京公安微警務”、“我的南京”等網上處理平臺處理交通違法曝光。

2、前往重點派出所、郵政儲蓄(警郵超市)設置的便民服務視窗遠端處理系統進行自助處理。

3、無法通過上述方式自助處理的,可在南京車管所、機動大隊及各交警大隊(含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的交通違法曝光處理視窗處理,

機動車駕駛人可就近選擇處理點處理。

採取上述1、2種處理方式,有什麼限制條件?

只能使用南京駕駛證處理南京號牌(蘇A)的機動車,且駕駛證與行駛證所有人為同一人。通過自助方式處理交通違法曝光,駕駛證累積記分不能達到12分。

處理時需要帶哪些材料?

實施全面記分後的交通違法曝光必須由實施該違法行為的駕駛人本人接受處理,

其他人不得代辦。駕駛人到處理視窗接受處理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

在異地發生的交通違法曝光在南京處理是否記分?

記分。對作出的處罰、記分有異議的,請當事人到交通違法曝光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記分達到12分及以上,如何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被記分達到12分以上(未到24分),應當依法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和考試,

經考試合格的,清除違法記分,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被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含24分),應當依法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除按規定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和考試外,還應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經考試合格的,清除其違法記分併發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可以繼續處理交通曝光記錄的其他違法行為。

車輛所有人、管理人如何確定車輛駕駛人?

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依照《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三條的相關規定,通過網路平臺等方式查詢車輛交通違法曝光資訊,及時確認駕駛人。

為方便車輛所有人、管理人及時確認交通違法曝光駕駛人,交通違法曝光資訊將以手機短信的方式進行告知,請確保車輛登記資訊中的手機號碼真實有效,如無手機號碼或登記號碼有誤的,

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非本市籍車輛和歸屬地不在南京的手機號碼無法通過手機短信進行告知。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聯繫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備案。車輛所有人應當保證車輛資訊,特別是手機號碼的真實有效,車輛資訊變更的應當依法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對於登記資訊有誤、不準確導致未及時收到短信提醒,以及不按規定及時查詢車輛交通違法曝光資訊,事後提出無法確認駕駛人等理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不予認可。

車輛單位須履行哪些義務?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應當經常查詢車輛或者其本人的交通安全記錄。雇用機動車駕駛人的,應當要求被雇用人提供交通安全記錄。

依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還應當履行交通安全責任,特別是客貨運單位、車輛租賃公司等單位應當建立機制,做好車輛使用台賬,確保交通違法曝光責任到人,並做到定期查詢、定期處理。

如何應對可能出現的“黃牛代處”?

各曝光處理視窗在處理曝光的過程中,發現一年內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或者3名以上的駕駛人(含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暫停其違法處理業務,並對其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行為調查。對於“黃牛代處”違法行為查證屬實後,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條第二項的規定,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文來源大蘇網

對於登記資訊有誤、不準確導致未及時收到短信提醒,以及不按規定及時查詢車輛交通違法曝光資訊,事後提出無法確認駕駛人等理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不予認可。

車輛單位須履行哪些義務?

《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應當經常查詢車輛或者其本人的交通安全記錄。雇用機動車駕駛人的,應當要求被雇用人提供交通安全記錄。

依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還應當履行交通安全責任,特別是客貨運單位、車輛租賃公司等單位應當建立機制,做好車輛使用台賬,確保交通違法曝光責任到人,並做到定期查詢、定期處理。

如何應對可能出現的“黃牛代處”?

各曝光處理視窗在處理曝光的過程中,發現一年內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或者3名以上的駕駛人(含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暫停其違法處理業務,並對其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行為調查。對於“黃牛代處”違法行為查證屬實後,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條第二項的規定,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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