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一個永久放棄承包地的機會,還能領4萬賠償,你願意放棄嗎?
眾所周知,農民對土地有著很深的感情,農民的日常生活、衣食住行都離不開土地,可以說,土地就是咱農民賴以生存的堅實後盾。然而,隨著近些年來農村經濟的發展及城鎮化發展步伐的加快,
可是,儘管如此,依然有大量的農村勞動力流向城市,發展的好的也大都已經在城市安家落戶。無疑,目前此種現象已經愈演愈烈,而且也已經導致農村的宅基地與承包地長期閒置,甚至撂荒。顯然,這種現象的發生不僅僅是某一兩個村莊,現如今大部分的農村地區均面臨著這樣的狀況。
據此,有專業人士表示,為了避免造成農村土地資源的浪費,
據瞭解,目前自願有償退出承包地的政策正在試點地區開展,
1、永久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再種地
永久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是指農民自願永久放棄對土地的承包權,然後由村裡回收土地。
2、在承包期限內長期流轉,也等於退出承包經營權
在土地承包期限內,將自家的承包地長期流轉,也等於退出承包經營權。
那麼,在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之後,農戶可以獲得一個什麼樣的賠償標準呢?
首先,這個賠償標準不是固定的,不同地區經濟狀況不同,土地屬性不同,自願退出承包地後,農戶所獲得賠償也會有所不同。
當然了,這個退出與否還是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定,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蠅頭小利而沖昏了頭腦,否則,到時候可能連後悔都來不及。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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