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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如繼續推行GST,eBay、亞馬遜和阿裡將這麼做

eBay威脅稱,如果澳大利亞政府執意要從7月1日起向澳大利亞所有的進口商品實行10%的GST(商品及服務稅),

eBay平臺將禁止澳大利亞顧客從海外賣家購買產品。

eBay在提交給參議院關於擬議稅法的調查報告中表示,eBay可能將不得不阻止澳大利亞買家從海外賣家處購買產品。

eBay澳大利亞和紐西蘭站的副總裁Jooman Park在該報告中寫道:“令人遺憾的是,政府的這項立法可能會迫使eBay阻止澳大利亞人從外國賣家處購買。結果是,沒人會向澳大利亞支付稅款,

也沒人會欠款。這將不會給政府帶來收入,還會讓澳大利亞人失去購物選擇權,價格競爭也將減弱。”。

他說:“這個解決方案甚至對實體零售商都不算是一次勝利,因為澳大利亞人仍然可以找到在網上購買的方式,例如直接通過企業的零售網站購買,但這樣消費者就無法感受到eBay賣家評級系統所帶來的購物信心。這似乎是目前最有可能的結果。”

澳政府的這項擬定稅法是去年政府預算計畫的一部分內容,

擬定稅法又稱“亞馬遜稅”。該計畫一旦實行,從2017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亞的所有進口商品都要被徵收10%的GST,而這稅最終將由消費者承擔。該稅法的提出,是由於澳當地零售商的長期遊說活動帶來的,其中包括Gerry Harvey,澳大利亞國內零售商一直認為他們不能和海外零售商公平競爭。

目前,價值低於1000美元的進口產品如化妝品、服裝和書籍免徵收GST。澳政府計畫在未來三個財政年度,

利用該稅收籌集3億美元。

根據擬議稅法,像eBay這樣的“電商分銷平臺”將被視為產品供應商,將需要負責代表海外賣家支付GST。

eBay:完全禁止進口“損失可能會更小”

eBay在提交報告中表示,大多數電商平臺都將至少需要“幾年”來開發系統,才能遵守新的稅法要求。

然而,eBay表示,為澳大利亞引入系統變更的成本可能太高,相反,限制出口到澳大利亞的做法可能將更容易。

Park說道:“但是,更可能的情況是,國際電商平臺在一個國家為了遵從稅法的成本,將會超過平臺可能得到的任何收益總和,因此完全禁止進口商品的損失將會更小。”

K&L Gates稅務合夥人Matthew Cridland表示,鑒於該法案剛在二月份推出,在7月1日的起始日期之前,跨國公司還有足夠的時間提出GST徵收機制。

他表示,但平臺無法在這麼短的期限內更新系統,如果等到其他國家都引入了相似的法規,

澳洲再執行,eBay這些平臺才可能會更好地執行法令,更新平臺。

eBay稱,人們可能認為電商平臺有能力處理GST徵收的複雜性,這其實是一個“誤解”。

Park說:“這是不對的,這完全忽視了協力廠商電商平臺的運行方式。遵守GST稅收和匯款規則將需要在產品開發和管理方面投入非常大的人力和財力資源。”

新稅法“反消費者”、“反自由貿易”?

澳政府提出的“亞馬遜稅”引發了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批評,其中包括美國商會首席執行官,他將該稅法貼上了“反消費者”、“反自由貿易”和“不符合政府促進增長革新議程”的標籤,並表示:“這阻礙了澳大利亞消費者獲得最有競爭力服務的管道,並阻礙了一些外國公司與澳大利亞的業務往來。”

亞馬遜在其提交的報告中表示,它支持廢除目前的1000美元GST門檻,這樣一來,澳大利亞的所有進口商品都將徵收10%的消費稅,所有企業也都能得到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然而,亞馬遜表示,在新提議的稅法制度下,不遵從規定的賣家和電商平臺將能較低價格將包裹運往澳大利亞,這將鼓勵澳大利亞消費者從信譽較低的海外供應商處購買,並伴隨著更高的風險。

亞馬遜表示,負責徵收海外賣家GST的,應該是澳大利亞郵政和快遞運營商,如聯邦快遞和DHL,而不是電商平臺。

它表示,雖然這將需要改變IT基礎設施,但由於物流系統本身就已經在處理1000美元以上的商品,因此可能會“減輕整體的負擔”。

阿裡巴巴在提交的報告中也表示同意亞馬遜的看法,應由物流供應商徵收GST。

阿裡巴巴表示,只提供listing服務的電商平臺應該被免除“亞馬遜稅”,因為平臺本身並沒有設定貨物的價格、處理貨物,也不能瞭解商品的物流方向。

據消息人士稱,阿裡巴巴也在考慮禁止澳大利亞消費者使用速賣通從海外賣家購買,但是阿裡巴巴的一位發言人說,對此問題進行評論還“為時過早”。(編譯/雨果網 康傑煒)

其中包括美國商會首席執行官,他將該稅法貼上了“反消費者”、“反自由貿易”和“不符合政府促進增長革新議程”的標籤,並表示:“這阻礙了澳大利亞消費者獲得最有競爭力服務的管道,並阻礙了一些外國公司與澳大利亞的業務往來。”

亞馬遜在其提交的報告中表示,它支持廢除目前的1000美元GST門檻,這樣一來,澳大利亞的所有進口商品都將徵收10%的消費稅,所有企業也都能得到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然而,亞馬遜表示,在新提議的稅法制度下,不遵從規定的賣家和電商平臺將能較低價格將包裹運往澳大利亞,這將鼓勵澳大利亞消費者從信譽較低的海外供應商處購買,並伴隨著更高的風險。

亞馬遜表示,負責徵收海外賣家GST的,應該是澳大利亞郵政和快遞運營商,如聯邦快遞和DHL,而不是電商平臺。

它表示,雖然這將需要改變IT基礎設施,但由於物流系統本身就已經在處理1000美元以上的商品,因此可能會“減輕整體的負擔”。

阿裡巴巴在提交的報告中也表示同意亞馬遜的看法,應由物流供應商徵收GST。

阿裡巴巴表示,只提供listing服務的電商平臺應該被免除“亞馬遜稅”,因為平臺本身並沒有設定貨物的價格、處理貨物,也不能瞭解商品的物流方向。

據消息人士稱,阿裡巴巴也在考慮禁止澳大利亞消費者使用速賣通從海外賣家購買,但是阿裡巴巴的一位發言人說,對此問題進行評論還“為時過早”。(編譯/雨果網 康傑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