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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載4噸貨車裝9噸煤氣 危險程度似“移動炸彈”

4月19號上午,廣西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一大隊民警在轄區G72線泉南高速蘇橋收費站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輕型廂式貨車在過收費站稱重時被查出嚴重超載,而且這車上裝載的貨物還相當危險!

見此情形,民警迅速指揮該車駛出稱重區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該貨車外觀與普通廂式貨車並無明顯區別,但當民警打開車廂後門時發現,車內擠滿了一整廂的煤氣罐,幾乎沒有多餘的空間。

廣西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一大隊民警 陳漢軒:“你這個車子總品質才是3.9噸,算你4噸,那你現在裝了9噸,開車我看一下,你車上這些是有(汽)的還是沒有(汽)的。(有的)有多少罐?(就是100多。

我沒曉得多少罐,老闆裝起的,我只是幫開罷了。)老闆裝的,都是液化石油氣吧,沒錯吧。(嗯)危貨車都是裝這種的。”

經民警詢問調查得知,該車是危化品運輸車,從河池裝載了180罐煤氣罐運往桂林,車本身的荷載品質3.955噸,實際裝了9噸,超了百分之一百二十五,屬於嚴重違法行為,且該車外觀上沒有任何危化品運輸警示標識。

廣西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一大隊民警 陳漢軒:“危(化品)貨車你這個氣屬於危險品,

你不能超載第一個,是不是,你的牌子和危化品標識在什麼地方,在前面,你前面標識在什麼地方,規定在車頭上面的,你放在這裡給誰看,危險標識規定放這裡的。”

考慮到安全,民警將車輛送至臨桂一氣站卸貨。當事司機及其運輸公司超載運輸危化品和未按照國家標準設置危化品標識標牌,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

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當事司機及其運輸公司將會面臨超載罰款5到10萬元以及未標識危化品運輸車的罰款1到5萬元。目前,該車和當事司機已經移交給了相關行政部門,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高速交警提醒,因為危化品的易燃、易爆、腐蝕等特殊性,運輸過程相比一般貨運較危險,所以運輸危化品駕駛員、運輸車都需具備相關資質和條件,運輸貨物也要符合裝載規定、符合國家標準,

不得超載違規運輸。同時,全區正在開展重點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將加大對危化品運輸車的違規運輸行為的處罰力度。

(蔣文穩 黃新強 通訊員 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