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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上這樣的老公,我結的婚還有什麼意義呢?

跟老公是10年初開始處物件的,14年年底的時候結的婚,15年的時候我們有了自己的寶寶。可是我現在也迷茫了,當初我們結婚到底是為了什麼?為了愛情?還是為了找個人生活?可是現在的我跟一個人生活又有沒什麼差別呢?老公對自己也是不管不顧。

結婚是為了什麼呢?

我們是在同一家公司認識的,後來都離職了。他離職去了濟南,覺得那有更好的發展,而我選擇繼續留在廈門,因為我習慣了這裡的生活。這期間有幾個月沒有去上班,

給自己好好放了個假。雖然幾個月沒有上班,沒有收入,我也都沒找他拿過錢,他要給家裡錢,我還會幫他給一點,就是想著讓他不要有那麼大的壓力,雖然有時我的卡裡也只剩下幾百塊了。

12年的時候他又回來廈門了,我們也就順其自然的住到了一起。這期間雖然我們是住在一起,但是我們的經濟都是獨立的。但家裡的生活用品都是我買的多些,甚至包括他所有用的東西,

鞋子衣服之類的,只要我看到他缺什麼了都會主動給他買的,有時也會給他錢讓他給他家裡。

同居時我們的經濟是獨立的,不過生活的東西都是我買的!

漸漸地我們都到結婚的年齡,見了雙方父母,也就正式開始準備婚禮了。這期間拍婚紗照的錢還是我出的,

婚禮過程中能省的我也都給他省了,因為我知道他的家庭條件也不好,工資也不高。想著以後要一起過日子,覺得能省的地方就省了。我爸媽也是比較隨意的人,她們覺得只要我不覺得委屈,也都無所謂了。

懷孕期間我還有上班,下班回家還要自己做飯、做家務。我們那時候住5樓(城中村民房沒有電梯),有時覺得真的挺累的,希望他能早點回來,但是他總是以工作忙為理由還是一樣的晚回來。

生寶寶住院的時候,他每天待醫院的時間不會超過2個小時,更沒有在醫院過過夜,也沒有抱過孩子。出院那天,醫院說上午十點辦完手續就可以出院了。可是他愣是忙到晚上七點多才來接我們,我跟孩子只能在醫院等到晚上七點多。

孩子都得我自己一個人照顧!

寶寶出生以後,所有的事都是我操心的,奶粉、尿不濕、衣服這些東西也都是我自己買的。他可以說是連寶寶用什麼尿不濕,喝什麼奶粉都不知道的,更不用說孩子穿多大的衣服了。也很少有時間陪孩子,就算偶爾陪一下小孩也心不在焉,要麼玩手機、要麼就是顧工作。

我承認他工作忙,沒有太多的時間跟精力花在我們母子身上。但至少出差不在家的時候,經常打個電話或是發個資訊問候一下也行啊。他倒好可以幾天不聞不問,想起來了就發個資訊,而且還是有上文沒下文的。

工作重要還是家庭重要?

大家說說看,這樣的老公是不是跟沒有一個樣,什麼事都還得靠我自己一個人。我是個女人,但不是女超人,總有我搞不定的事,什麼都靠自己,會累的!真不明白結婚圖個啥?還不如自己一個人來的瀟灑自由。

但至少出差不在家的時候,經常打個電話或是發個資訊問候一下也行啊。他倒好可以幾天不聞不問,想起來了就發個資訊,而且還是有上文沒下文的。

工作重要還是家庭重要?

大家說說看,這樣的老公是不是跟沒有一個樣,什麼事都還得靠我自己一個人。我是個女人,但不是女超人,總有我搞不定的事,什麼都靠自己,會累的!真不明白結婚圖個啥?還不如自己一個人來的瀟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