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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22年,怒撕小米、叫板淘寶,是市場清道夫,還是職業流氓?

昏暗的燈光下,墨鏡泛著晃眼的金光。這個伴隨王海二十餘年的形象符號,如同槍口,讓人難以直視。

但這副墨鏡的背後爭議太大,廠家、商家恨他,消費者罵他“投機”賺錢。

20多年來,

每到“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王海的確是繞不過去的一個標誌性人物。

1995年,22歲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廈花了170元買了兩副“山寨版”的索尼耳機,然後狀告隆福大廈出售假貨,並提出索賠要求。王海因此成為新聞人物,他的行為引起廣泛爭論,也是對很多國人維權意識的一次啟蒙。

這一年也被媒體評為“消費者維權元年”。

這麼多年,他的身份沒有改變,王海依然在維權打假的第一線衝鋒陷陣,走到哪裡,哪裡的商界就陷入一片恐慌:京東、阿裡、耐克、小米、蘋果中國等各自行業的頂尖企業都被打過假。

如今,王海已經在北京、天津、南京和深圳開設了四家公司,主要業務包括幫消費者維權打假,替企業打假。從單人作戰到組團刷副本,

從實體店到電商,22年過去,他做到了用“維權打假”來成就自己的事業,早已從屌絲成為年入千萬的商人。

遊走在鋼絲上的人

這是2017年,他打假的第22年。

22年前,22歲的王海在接受採訪時說,自己打假的目標絕不是牟利,要“為消費者服務,為人民服務”。

那時,他是上百家媒體的寵兒,應邀成為美國總統克林頓來華訪問的座上賓。後來,他還與張瑞敏、吳敬璉、李甯、王石等人一起被央視定義為改革開放20年的20個代表人物之一,

經濟學家吳敬璉在贈送給王海的書上題寫了“市場清道夫”。之後,他開了打假公司,出了本名為《我是刁民》的書。

如今的王海,已不再是單兵作戰的“打假英雄”,很多人愛叫他王老闆。他很忙。王海手邊隨時放著兩部手機,此起彼伏地響,各種業務的電話。

“騙子太多了,根本接不過來。”坐在記者對面,他是一個面容憨厚略微有點發胖的中年男人,但對他的雇主來說,

王海是他們現在需要拐著彎兒才能請得動的人,儘管他收費不低。

市場流行的一個說法是,王海現在接一個“案子”的起步價是30萬,最多的時候,一個“單子”曾經賺到400萬。

“那些都是有的。”對於自己的盈利,王海並不刻意回避,也沒有更多誇耀的意思。但他承認,這一行很賺錢,而且並不非常困難——當然,他說他有自己的獨門秘訣,這些不能說,不過“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

說到這個,他笑得靦腆又坦白。

從1996年成立第一家打假公司到現在,王海已經在北京、天津、南京和深圳開設了四家職業打假公司,主要經營“幫消費者維權打假、知假買假、替企業打假”等三種業務。

“業務量最大的還是知假買假,但利潤貢獻最高的是替企業打假。”他說,最多的時候,他的打假團隊有200多人,但出於風險控制的考慮,目前已經精簡至30多人。

讓王海特別重視風險控制的是2003年律師黃立榮被毆致死事件。

2003年12月,受雇於某打假公司的律師黃立榮在對紫禁城國醫館監控取證時被對方發現,遭到暴打,10根肋骨骨折、肝臟破裂。

“這本來是找到我們的一個案子,但我們沒接,黃立榮剛好去我們公司應聘,聽到了這個,就自己去聯繫對方接了下來。”王海回憶說。

這次事件之後,王海將打假隊伍精簡為30人的團隊,大部分是合作多年的律師。

但依然還是會篩選到一些風險比較高的項目,比如收益高、社會價值好等等,這時,就會不得不面對更複雜的人和事。

“企業造假的事情,追到最後幾乎都是地方保護,難度可想而知,”王海向記者透露,“不過這也沒關係。”

王海說他最多的時候曾經帶過90個保鏢去現場,他不避諱自己在查案過程中的“黑白通吃”,“所以一些打假公司做不了的事情,我們能做得下來。”他說。

這樣的王海,似乎距離20多年前,為了80多元錢一副假冒的SONY耳機據理力爭的憤青王海相去甚遠,也開始淡去了與“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高度關聯的“打假衛士”、“刁民”的英雄色彩。

在中國打假史上,王海是繞不過去的一個人物。

中國打假第一人的互聯網進化

互聯網經濟改變了人們的消費方式,也改變了他的打假生態。

這些年,從實體店到網路平臺,他隱藏在墨鏡之後,行走在“打假”與“商人”之間的平衡木上,在爭議之中成就著自己的事業。

2014年之前,他只有商超和電商兩支隊伍,隨著微商的發展,他又組建了微商打假隊,所打擊的假冒偽劣涉嫌欺詐的案例,一半來自於互聯網。

“互聯網購物是一種趨勢。”王海說。從鎖定目標起,他們就做好了每一步的證據保全,包括網頁截屏、購物即時錄影。對於涉嫌價格欺詐的目標,還要階段性記錄商品價格,同時,還要把取證的材料送到公證機構做公證,把購買的物品送到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這個工作的難度其實並不大,”王海說,“有問題的太多了,閉著眼都能找到。”

自從開始在電商平臺上打假以來,他已經有三十多個帳號被列入了黑名單,其中,有些商家直接跟他說,你的ID已經被列入了黑名單,因此不能發貨。

細數王海近年來的打假活動會發現,京東、阿裡、耐克、小米、蘋果中國等各自行業的頂尖企業都被打過假。“打大企業,收回成本的可能性更大。”王海說。

他打假22年,怒撕小米、叫板淘寶,年入千萬,是市場清道夫,還是職業流氓?

2016年雙十一的前一天晚上,促銷的鼓聲愈來愈密,直到8點多,王海的兩個手機還在輪流響起,他給下屬佈置了100萬元的搶購任務,一天了,才花出去一萬多。

和摩拳擦掌等著12點“一鍵下單購物車”的普通消費者不一樣,他可不在乎打折,只想把這項100萬的購物“專款”都花掉,按照《食品安全法》對於食品安全的規定——“食品銷售者即經銷商,銷售了‘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才承擔賠償損失,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

據王海介紹,為了“備戰”雙十一,他們在北京、天津、西安三個城市的十幾個收貨點,分批購買了大約價值60萬的白酒。這個雙十一,他預計索賠1000萬,目標鎖定肉類、保健品和服裝等。

王海每一次打假都會在行業內掀起軒然大波。

是市場清道夫,還是職業流氓?

“逐利”,這是很多商家對王海下的定論。儘管職業打假人已經存在了20多年,但外界對這個群體的爭議一直存在著,有人稱他們為“市場清道夫”,有的卻指責他們為索賠而索賠,是“職業流氓”。

近年來,越來越多像王海這樣的職業打假人出現在公眾視野。他們的出現總是伴著爭議。一位元社會學家曾將以營利為目的的職業打假人比做“不良商業生活孕育出來的寄生蟲”。

與他的說法相對應的是:很多時候合法與違法之間僅有一線之隔,職業打假人就像在打擦邊球,游走于消費維權與敲詐勒索之間。

2011年,成都職業打假人劉江以舉報電視臺播發虛假廣告為由,敲詐勒索全國300餘家電視臺,金額共計242萬元,被重慶市萬州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在此之前,有“假藥剋星”之稱的職業打假人臧家平,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我們是遊走在鋼絲上的人,如果技能好,能掌握平衡度,就能平穩到達,若心態不好,則會掉下來,摔得很慘。”打假22年的王海見證了這個群體的起落浮沉——幾乎每年都有新人加入,也不乏老人離開。

面對爭議,王海並不避諱自己賺錢的事實。他還透露,他的一個徒弟僅靠打擊虛假廣告就賺了兩三千萬元。不過,他並不認為賺錢是他的目的。

“我買一瓶酒,非得喝掉或者送人才算是消費者嗎?”他並不掩飾對於利用索賠來賺錢的盈利形式,也不在乎外界的評價。“打假這件事情,本身就能實現正義。跟動機無關。”

王海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懲罰性賠償的規定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創新。“每個消費者都可能成為‘公民檢察官’,極大增加了經營者的違法風險成本,從而增加了消費者整體的福利。”

“職業打假人之所以能夠長期存在是因為有一定的利潤空間。”律師熊超認為,這折射出市場監管之失。相關監管不到位,給了職業打假人鑽法律空子的機會。

2016年8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第二條規定,金融消費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營利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不適用本條例。

在很多職業打假人看來,此條條例意味著法律對於職業打假行為的收緊。

寫在最後

中國打假第一人王海顯然是個聰明人,其聰明之處,不僅在於及時跟上時代的步伐,精准判斷出打假市場的潛力,也不僅在於自覺堅持實踐與理論相結合,成為中國特色市場經濟中的打假專家,放開了自己的手腳,贏得了個人事業可持續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雙豐收。

德國偉大哲學家康得有句永恆名言:“有兩種東西,我們愈是時常愈加反覆地思索,它們就愈是給人的心靈灌注了時時翻新,有加無已的讚歎和敬畏 ——頭頂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則。”它出自康得的《實踐理性批判》,後人把它刻在康得的墓碑上。

同樣,對於王海而言,要有一個很高的道德要求在心裡,否則,只顧利益就容易走偏。

2003年12月,受雇於某打假公司的律師黃立榮在對紫禁城國醫館監控取證時被對方發現,遭到暴打,10根肋骨骨折、肝臟破裂。

“這本來是找到我們的一個案子,但我們沒接,黃立榮剛好去我們公司應聘,聽到了這個,就自己去聯繫對方接了下來。”王海回憶說。

這次事件之後,王海將打假隊伍精簡為30人的團隊,大部分是合作多年的律師。

但依然還是會篩選到一些風險比較高的項目,比如收益高、社會價值好等等,這時,就會不得不面對更複雜的人和事。

“企業造假的事情,追到最後幾乎都是地方保護,難度可想而知,”王海向記者透露,“不過這也沒關係。”

王海說他最多的時候曾經帶過90個保鏢去現場,他不避諱自己在查案過程中的“黑白通吃”,“所以一些打假公司做不了的事情,我們能做得下來。”他說。

這樣的王海,似乎距離20多年前,為了80多元錢一副假冒的SONY耳機據理力爭的憤青王海相去甚遠,也開始淡去了與“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高度關聯的“打假衛士”、“刁民”的英雄色彩。

在中國打假史上,王海是繞不過去的一個人物。

中國打假第一人的互聯網進化

互聯網經濟改變了人們的消費方式,也改變了他的打假生態。

這些年,從實體店到網路平臺,他隱藏在墨鏡之後,行走在“打假”與“商人”之間的平衡木上,在爭議之中成就著自己的事業。

2014年之前,他只有商超和電商兩支隊伍,隨著微商的發展,他又組建了微商打假隊,所打擊的假冒偽劣涉嫌欺詐的案例,一半來自於互聯網。

“互聯網購物是一種趨勢。”王海說。從鎖定目標起,他們就做好了每一步的證據保全,包括網頁截屏、購物即時錄影。對於涉嫌價格欺詐的目標,還要階段性記錄商品價格,同時,還要把取證的材料送到公證機構做公證,把購買的物品送到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這個工作的難度其實並不大,”王海說,“有問題的太多了,閉著眼都能找到。”

自從開始在電商平臺上打假以來,他已經有三十多個帳號被列入了黑名單,其中,有些商家直接跟他說,你的ID已經被列入了黑名單,因此不能發貨。

細數王海近年來的打假活動會發現,京東、阿裡、耐克、小米、蘋果中國等各自行業的頂尖企業都被打過假。“打大企業,收回成本的可能性更大。”王海說。

他打假22年,怒撕小米、叫板淘寶,年入千萬,是市場清道夫,還是職業流氓?

2016年雙十一的前一天晚上,促銷的鼓聲愈來愈密,直到8點多,王海的兩個手機還在輪流響起,他給下屬佈置了100萬元的搶購任務,一天了,才花出去一萬多。

和摩拳擦掌等著12點“一鍵下單購物車”的普通消費者不一樣,他可不在乎打折,只想把這項100萬的購物“專款”都花掉,按照《食品安全法》對於食品安全的規定——“食品銷售者即經銷商,銷售了‘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才承擔賠償損失,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

據王海介紹,為了“備戰”雙十一,他們在北京、天津、西安三個城市的十幾個收貨點,分批購買了大約價值60萬的白酒。這個雙十一,他預計索賠1000萬,目標鎖定肉類、保健品和服裝等。

王海每一次打假都會在行業內掀起軒然大波。

是市場清道夫,還是職業流氓?

“逐利”,這是很多商家對王海下的定論。儘管職業打假人已經存在了20多年,但外界對這個群體的爭議一直存在著,有人稱他們為“市場清道夫”,有的卻指責他們為索賠而索賠,是“職業流氓”。

近年來,越來越多像王海這樣的職業打假人出現在公眾視野。他們的出現總是伴著爭議。一位元社會學家曾將以營利為目的的職業打假人比做“不良商業生活孕育出來的寄生蟲”。

與他的說法相對應的是:很多時候合法與違法之間僅有一線之隔,職業打假人就像在打擦邊球,游走于消費維權與敲詐勒索之間。

2011年,成都職業打假人劉江以舉報電視臺播發虛假廣告為由,敲詐勒索全國300餘家電視臺,金額共計242萬元,被重慶市萬州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在此之前,有“假藥剋星”之稱的職業打假人臧家平,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我們是遊走在鋼絲上的人,如果技能好,能掌握平衡度,就能平穩到達,若心態不好,則會掉下來,摔得很慘。”打假22年的王海見證了這個群體的起落浮沉——幾乎每年都有新人加入,也不乏老人離開。

面對爭議,王海並不避諱自己賺錢的事實。他還透露,他的一個徒弟僅靠打擊虛假廣告就賺了兩三千萬元。不過,他並不認為賺錢是他的目的。

“我買一瓶酒,非得喝掉或者送人才算是消費者嗎?”他並不掩飾對於利用索賠來賺錢的盈利形式,也不在乎外界的評價。“打假這件事情,本身就能實現正義。跟動機無關。”

王海認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懲罰性賠償的規定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創新。“每個消費者都可能成為‘公民檢察官’,極大增加了經營者的違法風險成本,從而增加了消費者整體的福利。”

“職業打假人之所以能夠長期存在是因為有一定的利潤空間。”律師熊超認為,這折射出市場監管之失。相關監管不到位,給了職業打假人鑽法律空子的機會。

2016年8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第二條規定,金融消費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營利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不適用本條例。

在很多職業打假人看來,此條條例意味著法律對於職業打假行為的收緊。

寫在最後

中國打假第一人王海顯然是個聰明人,其聰明之處,不僅在於及時跟上時代的步伐,精准判斷出打假市場的潛力,也不僅在於自覺堅持實踐與理論相結合,成為中國特色市場經濟中的打假專家,放開了自己的手腳,贏得了個人事業可持續發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雙豐收。

德國偉大哲學家康得有句永恆名言:“有兩種東西,我們愈是時常愈加反覆地思索,它們就愈是給人的心靈灌注了時時翻新,有加無已的讚歎和敬畏 ——頭頂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則。”它出自康得的《實踐理性批判》,後人把它刻在康得的墓碑上。

同樣,對於王海而言,要有一個很高的道德要求在心裡,否則,只顧利益就容易走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