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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區法院:電話溝通多方協調 標的額達70余萬元買賣合同糾紛快速調處結案

4月14日上午,高新區法院商庭快速調處一買賣合同糾紛案,原、被告經對賬後,被告河北某公司當日一次性支付原告淄博某公司貨款22.8萬元,法院依法及時解除了對被告的保全措施,

多年糾紛一次性得到解決,雙方對高新區法院法官高效、快捷、便民的服務給予感謝。

原告淄博某公司與被告河北某公司自2013年以來建立買買設備業務關係,原告供貨後,被告驗收合格但僅支付部分貨款,餘款70余萬元經原告多年多次催要未付,

無奈原告向我院提起訴訟。我院3月9日立案後,依據原告申請及時採取了保全措施,對被告銀行帳戶及財產進行了凍結、查封,但被告帳戶餘額僅有幾塊錢。

開庭前,4月12日被告攝于法律的壓力及誠信經營等市場因素,主動電話聯繫承辦法官要求調解處理,並要求解除保全措施。考慮到被告遠在河北,來回不便,法官通過電話積極與雙方溝通,協調雙方訴求,並提出針對性的調解意見。

在雙方當事人基本達成調解的基礎上,承辦法官于4月14日組織雙方到法院調解,原、被告到法院僅用半小時就達成書面協定,被告當場支付原告貨款22.8萬元,原告撤回起訴並申請解除保全措施。承辦法官當即作出撤訴裁定及解除保全裁定,並積極聯繫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委託解除保全措施。

該案從接受調解申請到案結事了僅用3天,法官靈活便民的訴訟服務舉措受到原被告雙方一致感謝,被告對法院及時解除保全措施維護企業聲譽和形象的做法更是給予表揚和感謝,被告代理律師說:“沒想到高新區人民法院的辦案效率這麼快、方便當事人訴訟的辦案方式這麼靈活、維護當事人利益的措施這麼迅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