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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晨獵賴!泰山區法院開展“春雷”集中執行行動

3月15日,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法院開展“春雷”行動第三次集中執行行動,

集中執行警力採取清晨突擊入戶查找的方式,對長期逃避執行的20餘名被執行人進行了集中執行,有力地打擊了拒不執行行為。

“春雷”行動是該院專門針對拒不申報及不如實申報財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被執行人而開展的為期一個月的專項執行行動,

行動開展以來我院已成功組織了兩次集中執行。今天的集中執行行動共有三十多名執行幹警參加。15日淩晨,執行幹警集合完畢,準時出發,兵分三路展開行動。按照預定方案和分工,三組幹警走村入戶,上門堵人,成功將被執行人王某某、唐某某等四人拘傳到院,經工作有三人全部或部分履行了還款義務,償還欠款30.6萬元,另外一人因拒不執行被法院依法採取拘留措施。
對其他不在家中的被執行人,執行幹警進行了電話傳喚,共有4人當即來到法院,表明了積極還款態度和還款期限,後返家積極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