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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傳謠要遭起!這傢伙編造“河市鎮有人吃大盤雞感染H7N9”被行政拘留10天!

昨天關於“河市出現H7N9禽流感”的謠言

在朋友圈裡瘋狂轉發

還好因為達州各個媒體的及時闢謠

才讓謠言得以消減

不過,你以為謠言傳出來就算了嗎?

造謠傳謠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昨天的這一謠言

達川區公安分局黨委高度重視

組織成立專案組迅速查證落地

並於晚上六點將違法行為人抓獲歸案!

目前,達川區公安分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已對牟某某散佈虛假疫情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處罰。

(圖文無關)

小編今天也給大家普普法!

敲黑板,劃重點了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

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十二條第二款: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當遵守憲法法律,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路安全,不得利用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禁☆情資訊,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智慧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再次提醒廣大市民

切勿信謠傳謠

公安機關將加大對謠言製造者的

查處力度並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