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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檢察機關4集體2個人獲全國婦聯表彰

△ 圖為湖北省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夏紅作為湖北省獲獎集體代表應邀出席表彰大會

4月22日,全國婦聯在京召開全國城鄉婦女崗位建功先進集體(個人)表彰大會。會議表彰了1980個“全國巾幗文明崗”,998名“全國巾幗建功標兵”,500個“全國巾幗建功先進集體”。省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辦公室、民事訴訟監督處、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公訴部、建始縣人民檢察院“青少年維權崗”等4個集體被授予“全國巾幗文明崗”稱號,

省院民事訴訟監督處副處長毛蟬蟬、襄陽市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部副處長胡丹等2名個人被授予“全國巾幗建功標兵”。省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夏紅作為湖北省獲獎集體的唯一代表應邀出席表彰大會。全國婦聯主席沈躍躍出席會議並講話,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宋秀岩主持會議。

沈躍躍代表全國婦聯向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示熱烈祝賀。

勉勵廣大婦女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自覺擔負起時代賦予的歷史使命,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做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力量,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投身改革發展穩定各項事業,在實現中國夢的偉大征程中譜寫更加壯麗的巾幗華章;立足崗位爭先創優,
做“巾幗創新業•建功十三五”的行動楷模,在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中發揮“半邊天”作用;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弘揚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的時代榜樣,以千千萬萬個家庭的好家風支撐起全社會的好風氣。

宋秀岩表示,此次評選表彰活動按照中央關於群團組織改革的要求,認真開展了評選推薦和審核工作,

在省級層面進行了社會化推薦工作試點,使評選推優的範圍更加廣泛,更多優秀女性集體和個人進入評選表彰視野,進一步擴大了婦女工作品牌的社會影響力。(作者 | 阮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