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洩露商業秘密被罰122萬,你簽過保密協議嗎?
每個新入職的員工加入公司時,公司都會要求該員工簽署一份保密協定,目的當員工離職後能夠給離職員工一個約束,保護公司的技術、商業秘密等不被洩露,但有時保密協議並不能完全保證公司的合法利益,
近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了2016年合肥十大智慧財產權案例,其中離職員工洩露商業秘密案赫然在列,下面就讓小納為大家詳細的介紹這起離職員工洩露商業秘密案。
【案情】劉某等三人原系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下稱“安徽食品公司”)員工,
【點評】商業秘密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一旦遭到洩露很可能對企業的正常生產和經營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近年來因離職員工引發的糾紛案件逐漸增多。本案中,職工與供職公司簽訂了保密協定,但在離職後將所獲取的商業秘密提供給其他公司用於市場經營,
的確,商業秘密做為企業的無形資產一旦洩露後果不堪設想,嚴重的可能會導致企業發展從此一蹶不振,甚至破產,因此我們一定要保護好我們的商業秘密。
記得之前有位元客戶曾諮詢過小納商業模式的事情,
無論怎樣,商業秘密做為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之一我們一定要做到嚴格保護,切不可粗心大意,做出“損己利人”的事情!
作者:冰亞@納傑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