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5月1日起舉報十類交通違法可獲獎勵 單筆最高獎3000元
從今年5月1日起,有獎舉報再次實行,並且進一步擴大舉報範圍(交通違法行為)。昨天,武漢交管部門作出決定,將對十項交通違法舉報給予獎勵,其中最高單筆額度達到3000元,最小單筆額度2元。
據瞭解,去年8月中旬開始到去年12月底,武漢市交管部門先後對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實施了舉報有獎。共收到群眾舉報交通違法線索42047起,審核通過並錄入15530起(有效率為37%),
對全市範圍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和中心城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東湖風景區)部分違法行為實施舉報有獎。目的是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規範中心城區機動車行駛秩序,解決機動車亂穿、亂行導致的交通秩序混亂、擁堵等問題。
市民舉報方式
1、通過122電話舉報(適用于舉報人提供查緝線索的)。
2、網上舉報:登陸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網站(www.whjg.gov.cn),
4、通過智慧車載行車記錄儀等終端進行舉報。
舉報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和行駛中壓越分道實線或導流線、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等行為(“加塞”)的,須通過智慧車載行車記錄終端(具備即時上傳功能)進行舉報。其他種類的交通違法可以通過上述任意方式進行舉報。
如何舉報成功
昨天,市民劉女士向本報反映,自己家住武昌鐵機路江南社區。由於沿江正在進行江灘改造,鐵機路與臨江大道交叉路口又只有一個柱狀交通燈,也沒有攝像頭。一些私家車主、貨車司機為了趕時間,在左轉上臨江大道時,總愛“搶跑”或擠佔對向車道。去年,她曾拍下這一帶的“搶跑”車輛,
市交管部門負責人昨介紹,舉報交通違法的“拍攝標準”須掌握三大標準:
1、舉報交通肇事逃逸的,須提供逃逸車輛車號、車型或肇事者等有利於偵破逃逸案件的資訊。
2、舉報使用偽造、變造以及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須提供機動車車型、車牌號碼、行駛地點及活動規律等相關資訊;舉報材料應為錄影資料或書面材料;錄影資料應清晰、真實、準確反映機動車違法行為時間(年、月、日,
3、舉報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 不按規定變更車道”違法的,應提供錄影資料。所提供的錄影資料須清晰、完整地反映機動車類型、顏色、號牌、外觀等特徵及違法時間、地點等情節,拍攝地點應有明確規範交通行為的交通信號、標誌等,應在3日內到交管局指定地點進行舉報。
拍攝地點應有明確規範交通行為的交通信號、標誌等,應在3日內到交管局指定地點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