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三省(市)五地法院開展執行聯動協作 合力破解異地執行難
為切實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進一步貫徹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工作要求,
會上,三省五地法院共同簽署了《深化平谷、薊州、三河、興隆、遵化三省(市)五地法院執行工作聯動協作實施細則》,
以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為例,如果被執行人在異地,案件的執行往往要面臨被執行人利用執行法院對其經常居住地人生地不熟“躲貓貓”、藏匿轉移財產,
自2015年8月起,平谷區法院主動加強與相鄰薊州、三河、興隆法院的溝通協調,
北京市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吉羅洪表示,根據最高法院部署,“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已經進入了攻堅之年、關鍵之年,北京法院要積極融入國家和首都發展大局,支援城市副中心建設,以構建執行協作機制等方面入手,不斷加強與四地法院的精誠協作,推動執行協作朝著目標同向、措施一體、聯動發展的路子走下去。
論壇由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主辦,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河北省興隆縣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第四分局參加,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區委政法委領導蒞臨指導。(@京法網事 作者:程穎 陳劍敏)
構建三省五地執行工作新格局。論壇由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法院主辦,天津市薊州區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河北省興隆縣人民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第四分局參加,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區委政法委領導蒞臨指導。(@京法網事 作者:程穎 陳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