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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嬈記」還有什麼比活色生香的家人更讓人依戀的!

有一種讓婚姻繼續下去的理由蠻獨特的:因為喜歡對方的家人,

甚至可能勝過喜歡他本人。

T和K是奉子成婚的。十年前我們認識T時,完全不知道她家很有錢。因為她總是和一群窮得叮噹響的畫家混在一起。T不美,畫家們都當她是酒友,沒人動念頭讓她當模特。直到她突然宣佈結婚,很快進了產房,我們一群人擁到婦科醫院探望她,眼睜睜看著她不肯讓父親的豪車接走,父親大發雷霆,我們這才發現兩件事:一,她名下的財產大概可以讓這群畫家坐吃山空幾十年;二,

她和有錢有勢的父親不共戴天。

為了孩子有名分,她和小畫家成了法律承認的夫妻。我們都以為,這段婚姻長久不了。T脾氣很暴,K很執拗,兩人常吵架,但平心而論,他們從沒為了錢、孩子而吵,通常是生活方式上的雞毛蒜皮,或是大而無當的藝術觀念。一眨眼,孩子都上學了,我們聚會時,發現他們不太吵了,而且多了很多笑話——全都是K家的事兒,

來自各種奇葩的親戚:賭博輸光了房產卻又贏了彩票的姑父;嫁了年輕壯實的退伍轉業軍人卻和打工地的六旬老闆藕斷絲連的表妹……K家不富裕,卻在四線小縣城裡活得熱熱鬧鬧。T在那個家族群裡大開眼界,贊口不絕。她贊他們無所不用其極的賺錢術,贊他們死纏爛打不屈不撓的精神,贊他們有大城市人永遠缺乏的粗糙的幽默感。她說,他們簡直像我失散已久的親人,
比我自家人更能讓我親近。

這是因為T不喜歡父親賺錢和花錢的方式,不喜歡父母各有情人卻道貌岸然地維繫一份財產關係,不喜歡親戚巴結父母的嘴臉。所以,當和K吵架時,T不會回娘家,而是去夫家,找公公喝酒,找婆婆逛街,找三姑六婆打麻將,最後帶回幾簍土雞蛋和野菜,和兒子樂滋滋地吃幾頓,糾紛就算過去了。不管怎樣,K對這種狀況總沒有怨言。他最多在喝多的時候,

昔日破落藝術家的氣息會像嗝兒一樣冒出來,會說他不甘心,還憧憬著能有機會壯烈地愛一回。但酒醒之後,畫廊的生意、兒子的學業、故鄉的瑣事將他的時間和精力蠶食殆盡,累了回到家,看到妻兒平平安安、無憂無慮,也夠滿足。更何況,就算愛情不夠,還有一項獨門的共同點予以彌補:他們都不喜歡T的有錢老爹,光是吐槽、批判、分析、鄙夷……就能讓他倆同聲同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