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嬈記」還有什麼比活色生香的家人更讓人依戀的!
有一種讓婚姻繼續下去的理由蠻獨特的:因為喜歡對方的家人,
T和K是奉子成婚的。十年前我們認識T時,完全不知道她家很有錢。因為她總是和一群窮得叮噹響的畫家混在一起。T不美,畫家們都當她是酒友,沒人動念頭讓她當模特。直到她突然宣佈結婚,很快進了產房,我們一群人擁到婦科醫院探望她,眼睜睜看著她不肯讓父親的豪車接走,父親大發雷霆,我們這才發現兩件事:一,她名下的財產大概可以讓這群畫家坐吃山空幾十年;二,
為了孩子有名分,她和小畫家成了法律承認的夫妻。我們都以為,這段婚姻長久不了。T脾氣很暴,K很執拗,兩人常吵架,但平心而論,他們從沒為了錢、孩子而吵,通常是生活方式上的雞毛蒜皮,或是大而無當的藝術觀念。一眨眼,孩子都上學了,我們聚會時,發現他們不太吵了,而且多了很多笑話——全都是K家的事兒,
這是因為T不喜歡父親賺錢和花錢的方式,不喜歡父母各有情人卻道貌岸然地維繫一份財產關係,不喜歡親戚巴結父母的嘴臉。所以,當和K吵架時,T不會回娘家,而是去夫家,找公公喝酒,找婆婆逛街,找三姑六婆打麻將,最後帶回幾簍土雞蛋和野菜,和兒子樂滋滋地吃幾頓,糾紛就算過去了。不管怎樣,K對這種狀況總沒有怨言。他最多在喝多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