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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88年的反腐倡廉漫畫尺度看《人民的名義》

我1978年開始在報刊發表漫畫,十年間陸續有300餘幅見報。1988年,我的作品抨擊“不正之風”的愈來愈多,尺度雖遠不如今熱播的《人民的名義》,但諷刺目標逐漸集中到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公款吃喝、形式主義等現象。

儘管諷刺漫畫只能對有良知的人起到警醒的作用,無力阻止邪惡的蔓延,然而,能為淨化社會風氣盡綿薄之力,還算得上值得欣慰的經歷。

兩天前有網友問“為何最後一圖是照片?”答曰:“那是1987年創作這些漫畫的我呀”。看到《人民的名義》中侯亮平打靶,不由手癢。想想轉業時如果去了司法部門,拿槍的機會應該比在報社多些。今天發的漫畫都是1988年見報的,

照片是那一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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