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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對中國公民赴日簽證新政:3年多次往返,5月8日起實施

4月21日,經日本國外務省決定,日本國駐華大使館發佈《放寬中國人赴日簽證發放條件》以擴大兩國人員交往,
並自2017年5月8日起實施該措施。

《放寬中國人赴日簽證發放條件》

(一)針對居住在中國境內中國人的措施

(1)開始向具有足夠經濟能力人士發放多次簽證:面向為具有足夠經濟能力人士及其家屬,開始發放有效期3年,

停留期間為30天的多次往返簽證(初次赴日目的限於觀光旅遊)。

(2)將東北三縣多次簽證擴大為六縣:將東北三縣(岩手縣、宮城縣、福島縣)多次往返簽證的訪問物件地區擴大為東北六縣(青森縣、岩手縣、宮城縣、秋田縣、山形縣、福島縣)。同時,取消要求具有一定經濟能力人士過去3年內有赴日經歷的條件。

(3)放寬相當高收入人士多次簽證:為相當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屬發放的多次往返簽證(有效期5年,

停留期間90天),初次赴日目的不再限於觀光旅遊,亦可以用於商務或訪友等目的。此外,申請該簽證的人士,可以自行安排赴日機票、住宿等。

(4)簡化個人單次觀光旅遊簽證申請手續:針對信用卡(金卡)持有人,簡化個人單次觀光旅遊簽證的申請材料。

(二)針對居住在中國境外的中國人的措施

居住在中國境外的中國人也可與中國國內申請同等條件(注)簽發觀光多次簽證。

注:向具有足夠經濟能力人士及其家屬,發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間為30日的多次往返簽證;向具有相當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屬,發放有效期5年,停留期間為90日的多次往訪簽證。

據悉,雖然日本駐華大使館公佈了再度放寬簽證的政策,

但實施細則仍未下發給各大旅行社,比如關於政策中的“相當高收入人士”及“足夠經濟能力人士”的衡量標準等,現在並沒有具體定義。

據新華社1月18日報導,日本政府觀光局1月17日發佈的新聞公報顯示,2016年訪日外國人比2015年增加21.8%,首次突破2000萬大關,達2403.9萬人次。其中,來自中國內地的遊客同比增長27.6%,以637.3萬人次居首,在訪日外國人總數中占比超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