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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發作大打出手!民警趕來勸解,竟然又發現……

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這樣的暴力事件,已經不止一次發生。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資料顯示,因“路怒症”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趨勢。似乎,“路怒症”已經成為一種病,而且這個病不得不治!

3月14日下午4時30分許,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隊二大隊執勤民警魏大寧、郝世傑接到晉城東超限檢查站工作人員報警:“入磅口兩輛半掛車因發生剮蹭(反光鏡損壞),駕駛員在打架!”

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到了事發地點。此時,兩車駕駛員正怒氣衝衝,互相拉扯,超限工作站的人員在一旁忙著勸解,現場一片混亂。民警趕忙上前將兩位駕駛人分開,並提醒雙方都冷靜下來。

在隨後的調查中,民警發現,這兩位駕駛員當中,河南籍掛車司機的駕駛證為B2證,存在駕駛與准駕車型不符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並且該車核載2人,實載3人,屬超員駕駛。

目前,民警已對該駕駛員採取了扣留駕駛證的強制措施,其超員及准駕不符的違法行為將得到進一步處理。

Ps: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駕駛員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准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貨運機動車駕駛室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處以200元罰款。

另外,兩位駕駛員的打架行為已交由當地派出所進行處理。

員警蜀黍有話說

“路怒症”,這病應該怎麼治?

在路上遭遇不開心的人或者事兒難以避免,那麼,情急之下只能“路怒症”嗎?心塞、憤怒都是正常的情緒,人非聖賢嘛,克制情緒也不是那麼容易。但拳頭絕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選擇!

遇上這種事,先想一想,能不能雙方協商解決?作為過錯方,應該主動道歉,被妨礙方要儘量溝通,如果溝通不暢,主動向公安機關求助。

法治社會,凡事通過合理合法的辦法去處理,本來你占理,卻因為一時衝動變得沒理,划算嗎?

文明駕駛,平安駕駛,不是口頭上說說的事兒。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文明有序駕駛,碰上不愉快時,學會包容,學會禮讓,心平氣和、有理有據地處理,這種“路怒症”的鬧劇就會少一些~

(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隊二大隊供稿)

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文明有序駕駛,碰上不愉快時,學會包容,學會禮讓,心平氣和、有理有據地處理,這種“路怒症”的鬧劇就會少一些~

(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隊二大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