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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寫孩子的名字?來看看利弊

買房寫孩子的名字?來看看利弊

現在房價不斷上漲,一些有能力或者有遠見的父母開始為自己的孩子買房,不斷的有父母問房子可以寫自己未成年子女的名字麼?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因此,孩子無論年齡大小,健康狀況如何,都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依法成為房屋的權人。所以成年人父母是可以為自己的子女購置房產的。甚至房產證上只有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也是允許的。但是,買房子寫未成年子女的名字,有哪些利弊呢?

有利的地方有

第一,可以減少很多稅費,雖然我國現在還未出臺遺產稅,

父母的房子在父母過世後一邊可以以遺產的形式留給子女,但是房子過戶是需要收取一定的過戶費的,其中包括了公證費、契稅、所得稅、房屋評估費等。直接寫自己孩子的名字可以省掉這批費用。如果將來真的大規模推廣遺產稅的話,房產證上寫子女的名字,確實是可以在將來遺產繼承時,少繳納稅收。

第二,房產作為子女的婚前財產,不會涉及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問題。

根據我國新婚姻法,不管結婚多少年,婚前財產都會是歸一方所有,不需要再離婚的時候分割的。在子女未成年的時候買的房子肯定是屬於婚前財產,不需要擔心孩子離婚被分走。

第三不僅可以給子女生活、學習提供一定的保障,還可以在夫妻感情出現危機時,有效保護子女的權益。有好多夫妻不和,有可能離婚的,買房寫孩子的名字,以後離婚了房子也是屬於孩子的,

該房子只能暫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代為管理,而夫妻任何一方是無權處置孩子房產的。這就保護了孩子的權益。

但是,把房子直接登記在孩子明顯,也有一些不可忽視的弊端

1、房款需一次性付清,增加買房時的經濟負擔。

鑒於“銀行發放貸款的物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未成年的孩子雖然可以單獨購房,但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沒有債務償還能力,因此未成年人購房一般不能進行銀行貸款。

2、房屋登記在孩子名下,離婚時法院不予分割。夫妻離婚時,往往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而對簿公堂。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該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購買,但法律上不屬於夫妻任何一方的財產,

該房屋暫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代為管理。如果夫妻關係破裂,而房產證上有子女的名字,房產歸屬往往容易引來糾紛。

3、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隨意給予處置。加名容易去名難。按照法律規定,房產證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名字,父母不能隨意轉讓、抵押,父母只有在證明是為了子女的利益時,才能處置孩子名下的財產。比如證明是為了未成年子女治病、出國留學等。子女長大成人後,父母想變賣、贈與、抵押房產,也只有在兒女委託的情況下,父母才有權處理。

4、父母無法收回房屋,即使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由於父母出資購房,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視為對未成年子女的贈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物權法》實施後,對房屋產權作了更明確的保護。如果子女成年後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到時想收回房屋,將會有很大的障礙。

5、子女購買新房需遵守二套房政策。如果房產證上有子女名字,孩子成年後買婚房,孩子可能面對二套房政策——婚後購買家庭第2套房有時候會受到限購的影響;如果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清,首付需按二套房標準,貸款利率也可能上浮,買房的成本增多不少。

至於房子到底要不要寫孩子的名字,每個人都有自己具體的情況,相信看完這些利弊之後,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權衡的。

子女長大成人後,父母想變賣、贈與、抵押房產,也只有在兒女委託的情況下,父母才有權處理。

4、父母無法收回房屋,即使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由於父母出資購房,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視為對未成年子女的贈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物權法》實施後,對房屋產權作了更明確的保護。如果子女成年後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到時想收回房屋,將會有很大的障礙。

5、子女購買新房需遵守二套房政策。如果房產證上有子女名字,孩子成年後買婚房,孩子可能面對二套房政策——婚後購買家庭第2套房有時候會受到限購的影響;如果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清,首付需按二套房標準,貸款利率也可能上浮,買房的成本增多不少。

至於房子到底要不要寫孩子的名字,每個人都有自己具體的情況,相信看完這些利弊之後,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權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