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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宣傳周:“淘寶網”發起首例網購平臺維權打假案

核 心 提 示

日前,“淘寶網”首次以原告身份,狀告一家銷售假貓糧的網店並高額索賠。4月25日,上海奉賢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特殊的維權打假案。

淘寶:售假事實鐵定,索賠265萬賠償

2016年5月,皇譽寵物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皇譽公司)發現被告姚某在其店鋪內銷售的“Royalcanin”貓糧存在假貨的嫌疑,經舉報,淘寶遂以“神秘購買”的方式向涉案店鋪購進名稱為“法國皇家K36幼貓糧4-12月齡2KG寵物貓主糧”的貨品,購入價99元。收到貨物後,淘寶將其轉交給皇譽公司進行鑒定。

經鑒定,被告店鋪銷售的商品驗證碼、二維碼、包裝都與權利人生產的商品相同,但包裝底部有被劃開又被高溫融合的痕跡。經實驗室對貓糧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與正品不符合,淘寶遂將相關線索移送上海警方,並於2016年8月立案偵查。

法庭上,淘寶網指出被告售假事實已經由警方偵查認定。雙方簽署的《淘寶服務協定》曾約定:“用戶不得在淘寶平臺上攜手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商品”及“用戶的行為使淘寶或其關聯公司遭受損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經濟損失、商譽損失及對外支付的賠償金、和解款、律師費、訴訟費等間接經濟損失),用戶應賠償淘寶等關聯公司上述全部損失。”據此,

淘寶向被告店鋪經營者姚某索賠265萬元,並在媒體顯要位置連續一周刊登聲明,消除因惡意售假行為對原告聲譽造成的影響及其他合理支出2萬元。

賣家:高額賠償不合理,消除影響無依據

姚某在庭審中提出,淘寶網單方面要求的265萬賠償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淘寶網無證據證明被告的行為給淘寶網帶來直接損失的數額,且針對265萬元損失的計算方式有爭議。

淘寶網的索賠依據,是根據上一年度平均每位活躍買家對中國零售平臺的年度收入貢獻,即184元/人乘以姚某店鋪購買過的淘寶會員數14421人,得出265萬元損失。姚某認為這種計算方式不合理,提出該數額是在會員皆為活躍會員的前提下得出,而實際交易中還存在拍了不付款的、訂購數量小或金額少的非活躍買家。

姚某還指出,其售假時間很短,購買到假貨的買家數量遠遠小於淘寶網提出的會員數。同時,姚某針對淘寶網提出的184元/人的資料也提出質疑,認為淘寶網提出是“平臺貢獻度”,均攤到“寵物用品”上數額應更小。

對於消除影響的要求,姚某認為根據國內外報導以及工商總局披露對阿裡的指導白皮書可知,淘寶網自成立以來一直存在售假現象,所以自己的售假的行為不會給淘寶帶來巨大的聲譽轉變;淘寶網也沒有因為被告的售假行為遭受協力廠商的負面評價,所以不存在消除影響的必要。

庭審當天,奉賢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該院特邀監督員、涉案貓糧企業代表、媒體記者30余人旁聽案件庭審,本案將由奉賢法院擇期宣判。

來源|上海奉賢法院

所以自己的售假的行為不會給淘寶帶來巨大的聲譽轉變;淘寶網也沒有因為被告的售假行為遭受協力廠商的負面評價,所以不存在消除影響的必要。

庭審當天,奉賢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該院特邀監督員、涉案貓糧企業代表、媒體記者30余人旁聽案件庭審,本案將由奉賢法院擇期宣判。

來源|上海奉賢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