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你是他的第十一個情人(民間故事)


金豔談了四年的戀愛,男友叫宋志強,是一名小學教師。

為什麼他們談了這麼長時間還沒結婚?主要是金豔嫌宋志強窮。其實現在教師的待遇不錯,月薪好幾千塊,另有這樣那樣的津貼,加起來年薪有四五萬,還有寒暑假。宋志強說,如果金豔嫁了他,家務他全包,以後教育孩子也不成問題。而且宋志強在她身上花錢從不吝嗇,有一次他們逛商場,她看中了一款時裝,要500塊錢,因為是月底,他身上只剩下500塊錢,但他毫不猶豫全掏了出來,
回去向同事借了200塊錢維持生活。這事讓金豔很感動。宋志強說:“只要你喜歡,就是要天上的月亮,我也設法把它摘下來!”可見他對她的一片真誠。

在一次同仁的生日宴會上,金豔結識了一位中年男士。那人真是好氣派,從頭到腳都是名牌,手腕上那塊勞力士金表更顯示了他高貴的身份。身邊一位女友將她介紹給他:“方總,這位是我的朋友金豔。”“噢,金小姐!幸會,幸會!”他朝她伸出手。

金豔受寵若驚,忙握住他的手。呵,手又厚又軟又暖,像沒有骨頭,聽說這樣的人不是大官就是巨富。中年男士把他的燙金名片遞給金豔。金豔雙手接過,見上面赫然印著“富康房地產公司總經理方鋮”。

原來他就是億萬富翁方鋮!金豔肅然起敬,奉承說:“方總,您真了不起!”“有什麼了不起的?”方總謙遜地說,“我只是下海比人家早,又遇上了好政策。”他一點沒有大老闆的架子,

更使金豔對他敬重三分,斗膽問:“方總,我們能不能交個朋友?”“怎麼不能?我們現在不就是朋友了嘛!”他隨和地說。金豔聽了心花怒放,心想如果能嫁給這樣的男人,自己就成了闊太太,享不盡的榮華富貴!

這時有人在喊方總,方總禮貌地朝她頷首:“對不起,金小姐,有人找我,我過去一下。”她忙客氣地說:“方總,請便。”望著他離去的高大挺拔的身影,金豔不由自語了句:“這才是男人!”

忽然有人拍肩膀,

金豔回頭一看是個漂亮的小姐。“幹嗎?”她沒好氣地問。小姐直言不諱:“你看上他了?告訴你,千萬別上這種老男人的當,你恐怕是他第十一個情人。”說完她翩然離去。金豔感到莫名其妙,氣惱地說了聲:“哼!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是酸的。”

回到家躺在床上,金豔滿腦子全是方總的身影,宋志強打電話來邀她明天一起去郊外踏青,被她一口拒絕,心裡說:我怎麼會看上這種三等公民?身高不足一米七,

還是個清貧的教書匠,怎麼能跟方總比?

翌日早上,她給方總打了個問安電話。她想方總這種人肯定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所以到10點鐘才打:“方總,你起來了嗎?昨晚睡得可好?”方總一下就聽出她的聲音:“噢,是金豔小姐!謝謝你,昨晚我睡得很好,我7點鐘就起來了。”“這麼早!”“你以為我們平時都空閒?忙哪,幹事業沒那麼容易。”金豔嗲聲嗲氣討好說:“方總,你可要保重身體噢!”“謝謝金小姐的關心。金小姐,你中午有空嗎?我想請你吃飯。”這麼好的機會金豔怎能錯過?忙連聲答應:“有空,有空!”

中午方總開著寶馬車來接她,在鄰居們驚羨的目光中,金豔款款朝轎車走去。方總走過來替她開車門,她慌不迭地說:“不敢當,怎麼能讓方總為我開門呢?”方總笑嘻嘻地說:“在西方國家,男士沒有理由不給女士開車門,這是不成文的法律,也是文明的標誌。”金豔聽了很是感動,覺得自己能交上方總這樣的朋友,地位高了,見識也廣了。

方總請她吃海鮮,都是從廣州空運過來的,既新鮮又可口。她第一次上這麼高檔的酒家,竟丟了斯文盡情享受起來。方總不停地給她夾菜,說:“吃,吃,不夠我再要。”她真把一桌的菜吃了個精光,自己也嚇了一跳。“再添幾個怎麼樣?”金豔打著飽嗝說:“夠、夠了,再添吃不下了。”服務小姐來結帳,竟要3000塊錢!她驚得吐著舌頭說:“這麼貴?”“不貴,不貴,今天只我們兩個人,還算省的,經常都上萬呢!”

沒過多少日子,方總再次請她吃海鮮,她又不客氣地去了。酒足飯飽之後,方總說:“咱們賓館再享受一下好嗎?”再笨的人也聽得懂話裡的意思,可她裝傻:“好啊,賓館舞廳不錯,你是不是要請我跳舞啊?”方總忙說:“對對,跳舞,跳舞。”

到了賓館,方總開了個房間,對她說:“咱們先上去休息一會兒。”金豔跟他去了。一進房間,方總便一把將她抱緊。“方總,別,別……”她半推半就地掙扎著。“金豔,我喜歡你。”方總說著便將她壓倒在床上。“方總,你可要待我好。”金豔嬌喘著說。“我當然會待你好,我可以對天發誓!”金豔假裝害羞地閉上眼睛,心裡卻偷偷地樂。她成了方總的太太,還愁以後沒好日子過?

怕引起父母的懷疑,金豔9點鐘就回了家,把方總兩次請她吃海鮮的事跟爹媽說了,還回味無窮地咂著嘴:“這海鮮跟我們平時吃的不同,特別鮮特別嫩!最好天天有這口福。”她媽問她:“那方總跟你是什麼關係?看樣子四十出頭了。”“年紀大點有啥?人家是億萬的身價,像他這樣的人這城裡有幾個?”她爹皺著眉頭問:“那志強怎麼辦?你跟他可是好了四年了。”金豔肩膀一聳道:“四年又怎麼了?夫妻幾十年都離婚呢!”她爹聽了搖搖頭:“你怎麼好的不學學壞的?”“怎麼是學壞呢?”金豔反駁道,“難道社會上離婚的都是壞人?”她爹狠狠瞪了她一眼:“做人要講良心!志強這些年一心一意地待你,在你身上花了不少錢,你怎麼能說變就變呢?”金豔沒搭理,自顧進了自己的房間。

第二天她把宋志強約出來,開門見山對他說:“咱們分手吧。”宋志強大驚失色:“為什麼?”“因為你太窮。”金豔毫不隱瞞地說:“人家請我吃頓飯3000塊,眼睛都不眨,你做得到嗎?”宋志強怎麼也沒想到她會說出這種話,氣得臉如白紙,好容易壓住心中的怒火,譏諷地說:“原來你也是看中男人的錢。”“又不是我一個!女人都這樣,因為現在的社會太現實了。”話講到這份上,宋志強還能說什麼?他甩下一句:“看來我們的緣分盡了,祝你幸福!”說完他轉身走了。

甩掉了男友,金豔感到渾身輕鬆,便像一塊膏藥似的天天粘著方總。方總照例是來者不拒,挽著她頻頻出入社交場所。一天方總望著她說:“你怎麼老穿這幾套衣服?太陳舊,太不合時宜了。”金豔想說那你怎麼不給我買新衣服?可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她不能讓他瞧不起!於是她從銀行存款中取出2000塊錢,更換行頭。一日方總又說:“你怎麼連項鍊也沒一條?人家都有好幾條。還有你手上的戒指也太老土了,起碼要戴個鑽戒。”沒法子,她只得忍痛再花兩萬塊錢去“老廟黃金”購置首飾,差不多花完了她這幾年的積蓄。

這天她和方總一起出席他一位朋友的生日派對,那朋友的妻子望著金豔羡慕不已地說:“畢竟是方總的太太,人長得漂亮,又渾身珠光寶氣,女人能這樣享福,也不枉來世上一趟。”方總大言不慚地說:“我的太太當然就該這樣,不然怎麼跟我相配?”金豔有苦說不出,只得為他臉上貼金:“方總對我好得沒話說,只要我喜歡的,再貴他也肯買。”

金豔雖和方總生活在一起,住的是小洋樓,吃的是山珍海味,但她不能干涉他的私生活,這是方總給她定下的規矩!她明知方總花心,吃著碗裡想著鍋裡,背著她在外面搞新結識的女人,但她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一天金豔實在按捺不住了,問他說:“方總,我跟你一起生活快兩年了,我們到底什麼時候結婚?”“什麼?結婚——為什麼要結婚?你不知道結婚是愛情的墳墓?難道你願意進墳墓?”金豔囁嚅地說:“不結婚,我、我心裡總感到不、不踏實。”“有什麼不踏實的?你住我的,吃我的,難道還不滿足?現在你看外面誰還結婚?都在離婚!”他接著又說:“你以為你是誰?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想些啥?你不過是想找個有錢人,做有錢人的太太!你心中到底有多少愛情,自己最清楚!”

方總尖刻的話語駁得金豔啞口無言。方總抖著腿,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你確實很美麗又嬌豔,帶你到場面上不會丟我的臉,我們不過是在相互利用,說穿了你只是我方某人情愛史上的一個過客而已。”這番話猶如一盆涼水,把金豔從頭淋到腳,感到徹骨的寒冷。她想起初次認識方總時,一個女人對她說過的話:你是方總的第十一個情人。如果把她玩膩了,後面還有第十二個、十三個……

金豔心想再跟他混下去還有啥意思?第二天便離開了他!她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宋志強,又想起一個哲人說過的話:看一個男人是不是真心愛你,可以用錢來衡量:是有1000萬給你花1萬,還是有100給你花150?顯然宋志強是真心愛她的!她馬上打宋志強的手機,只聽手機裡鬧哄哄的:“來,新郎新娘親一個……”

宋志強在那頭說話了:“是金豔嗎?對不起,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我怕你沒空,所以沒告訴你。你結婚了嗎?生活得幸福嗎?”金豔聽了渾身一震,手機掉在地上,心中似打翻了五味瓶……

金小姐,你中午有空嗎?我想請你吃飯。”這麼好的機會金豔怎能錯過?忙連聲答應:“有空,有空!”

中午方總開著寶馬車來接她,在鄰居們驚羨的目光中,金豔款款朝轎車走去。方總走過來替她開車門,她慌不迭地說:“不敢當,怎麼能讓方總為我開門呢?”方總笑嘻嘻地說:“在西方國家,男士沒有理由不給女士開車門,這是不成文的法律,也是文明的標誌。”金豔聽了很是感動,覺得自己能交上方總這樣的朋友,地位高了,見識也廣了。

方總請她吃海鮮,都是從廣州空運過來的,既新鮮又可口。她第一次上這麼高檔的酒家,竟丟了斯文盡情享受起來。方總不停地給她夾菜,說:“吃,吃,不夠我再要。”她真把一桌的菜吃了個精光,自己也嚇了一跳。“再添幾個怎麼樣?”金豔打著飽嗝說:“夠、夠了,再添吃不下了。”服務小姐來結帳,竟要3000塊錢!她驚得吐著舌頭說:“這麼貴?”“不貴,不貴,今天只我們兩個人,還算省的,經常都上萬呢!”

沒過多少日子,方總再次請她吃海鮮,她又不客氣地去了。酒足飯飽之後,方總說:“咱們賓館再享受一下好嗎?”再笨的人也聽得懂話裡的意思,可她裝傻:“好啊,賓館舞廳不錯,你是不是要請我跳舞啊?”方總忙說:“對對,跳舞,跳舞。”

到了賓館,方總開了個房間,對她說:“咱們先上去休息一會兒。”金豔跟他去了。一進房間,方總便一把將她抱緊。“方總,別,別……”她半推半就地掙扎著。“金豔,我喜歡你。”方總說著便將她壓倒在床上。“方總,你可要待我好。”金豔嬌喘著說。“我當然會待你好,我可以對天發誓!”金豔假裝害羞地閉上眼睛,心裡卻偷偷地樂。她成了方總的太太,還愁以後沒好日子過?

怕引起父母的懷疑,金豔9點鐘就回了家,把方總兩次請她吃海鮮的事跟爹媽說了,還回味無窮地咂著嘴:“這海鮮跟我們平時吃的不同,特別鮮特別嫩!最好天天有這口福。”她媽問她:“那方總跟你是什麼關係?看樣子四十出頭了。”“年紀大點有啥?人家是億萬的身價,像他這樣的人這城裡有幾個?”她爹皺著眉頭問:“那志強怎麼辦?你跟他可是好了四年了。”金豔肩膀一聳道:“四年又怎麼了?夫妻幾十年都離婚呢!”她爹聽了搖搖頭:“你怎麼好的不學學壞的?”“怎麼是學壞呢?”金豔反駁道,“難道社會上離婚的都是壞人?”她爹狠狠瞪了她一眼:“做人要講良心!志強這些年一心一意地待你,在你身上花了不少錢,你怎麼能說變就變呢?”金豔沒搭理,自顧進了自己的房間。

第二天她把宋志強約出來,開門見山對他說:“咱們分手吧。”宋志強大驚失色:“為什麼?”“因為你太窮。”金豔毫不隱瞞地說:“人家請我吃頓飯3000塊,眼睛都不眨,你做得到嗎?”宋志強怎麼也沒想到她會說出這種話,氣得臉如白紙,好容易壓住心中的怒火,譏諷地說:“原來你也是看中男人的錢。”“又不是我一個!女人都這樣,因為現在的社會太現實了。”話講到這份上,宋志強還能說什麼?他甩下一句:“看來我們的緣分盡了,祝你幸福!”說完他轉身走了。

甩掉了男友,金豔感到渾身輕鬆,便像一塊膏藥似的天天粘著方總。方總照例是來者不拒,挽著她頻頻出入社交場所。一天方總望著她說:“你怎麼老穿這幾套衣服?太陳舊,太不合時宜了。”金豔想說那你怎麼不給我買新衣服?可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她不能讓他瞧不起!於是她從銀行存款中取出2000塊錢,更換行頭。一日方總又說:“你怎麼連項鍊也沒一條?人家都有好幾條。還有你手上的戒指也太老土了,起碼要戴個鑽戒。”沒法子,她只得忍痛再花兩萬塊錢去“老廟黃金”購置首飾,差不多花完了她這幾年的積蓄。

這天她和方總一起出席他一位朋友的生日派對,那朋友的妻子望著金豔羡慕不已地說:“畢竟是方總的太太,人長得漂亮,又渾身珠光寶氣,女人能這樣享福,也不枉來世上一趟。”方總大言不慚地說:“我的太太當然就該這樣,不然怎麼跟我相配?”金豔有苦說不出,只得為他臉上貼金:“方總對我好得沒話說,只要我喜歡的,再貴他也肯買。”

金豔雖和方總生活在一起,住的是小洋樓,吃的是山珍海味,但她不能干涉他的私生活,這是方總給她定下的規矩!她明知方總花心,吃著碗裡想著鍋裡,背著她在外面搞新結識的女人,但她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一天金豔實在按捺不住了,問他說:“方總,我跟你一起生活快兩年了,我們到底什麼時候結婚?”“什麼?結婚——為什麼要結婚?你不知道結婚是愛情的墳墓?難道你願意進墳墓?”金豔囁嚅地說:“不結婚,我、我心裡總感到不、不踏實。”“有什麼不踏實的?你住我的,吃我的,難道還不滿足?現在你看外面誰還結婚?都在離婚!”他接著又說:“你以為你是誰?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想些啥?你不過是想找個有錢人,做有錢人的太太!你心中到底有多少愛情,自己最清楚!”

方總尖刻的話語駁得金豔啞口無言。方總抖著腿,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你確實很美麗又嬌豔,帶你到場面上不會丟我的臉,我們不過是在相互利用,說穿了你只是我方某人情愛史上的一個過客而已。”這番話猶如一盆涼水,把金豔從頭淋到腳,感到徹骨的寒冷。她想起初次認識方總時,一個女人對她說過的話:你是方總的第十一個情人。如果把她玩膩了,後面還有第十二個、十三個……

金豔心想再跟他混下去還有啥意思?第二天便離開了他!她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宋志強,又想起一個哲人說過的話:看一個男人是不是真心愛你,可以用錢來衡量:是有1000萬給你花1萬,還是有100給你花150?顯然宋志強是真心愛她的!她馬上打宋志強的手機,只聽手機裡鬧哄哄的:“來,新郎新娘親一個……”

宋志強在那頭說話了:“是金豔嗎?對不起,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我怕你沒空,所以沒告訴你。你結婚了嗎?生活得幸福嗎?”金豔聽了渾身一震,手機掉在地上,心中似打翻了五味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