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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霆鋒靠張柏芝還欠債買豪宅 離婚時卻要求分割張柏芝的片酬

關於謝霆鋒張柏芝離婚的財產問題,查小欣公然怒斥張柏芝貪財,想要榨幹謝霆鋒的財產。

其實事實並非如此,離婚時,謝霆鋒不僅力爭兒子的撫養權,對於財產也是“錙銖必較”。對於2003年成立的PO朝霆等,都將出具證明為“婚前財產”而不予分割,而張柏芝複出後接片的高片酬卻要作為婚後財產由雙方平分。

謝霆鋒當年以房子作抵押,投入過百萬創建“PO朝霆”。在與張柏芝結婚之前,PO沒有賺錢賺多少錢。2006年,張柏芝帶著幾千萬身家與謝霆鋒結婚,不但替謝謝還清了欠英皇數千萬債,小謝搖身變富豪,上億的豪宅買下了。

2010年,張柏芝複出,連接四五出戲,張柏芝簽演出合同必須打包後期製作,

這樣,每出戲的製作費都在一兩千萬以上,儘管PO的收費高出其他公司,但為了簽下柏芝,投資方都基本預設這條規則,PO在這一年營業額上億元。

另外,謝霆鋒不願放棄兒子撫養權,並直指張柏芝常要離開香港工作,還常帶著兒子Lucas到處抛頭露面,

不利於兒子的成長和學業,昔日的“負面照片風波”也會給孩子負面的引導,因此認為兒子由父親撫養比較合適。謝霆鋒還承諾離婚後會多留時間在香港,與拉姑共同照顧兩個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