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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讓我們賣城裡房子給公公治病,兩難的我,最後做了這樣的決定

人這一生最不幸的事,大概就是遇到像我這種兩難的事情吧?我的事情比較複雜,

有責任,還有我自己父母的阻撓,最後無奈的我選擇了這樣的決定。

事情是這樣的,我老公是農村人,而我們家裡雖然是城裡人,但是父母也都是工薪階層,當時我們結婚之後,由於都在城裡工作,所以父母就和婆家分別拿出了10萬和5萬給我們付了房子的首付,這樣我們在城裡也算是有了個家,本以為我們的生活會從這個時候開始步入正軌,

一天比一天好的,但是結果卻和我們預想的完全相反。

婚後一年公公被查出癌症,這個病我們諮詢過醫生治療的花費相當高,當時第一時間我們全家人都決定集體要幫助公公治療這個病。

在這個過程中,花費真的是相當恐怖,婆婆的積蓄10萬元沒有了,而我們也是賣掉了才買的車,雖然損失不小,但是至少拿到了應急的錢,但是這幾萬塊錢根本填不上這個洞,後來我又從父母那裡借來了10萬塊錢,

其實到這個時候這個病的花費已經超出了我們這兩個家庭的承受範圍。

後來婆婆說現在親情淡薄,借錢不好借,找到我們夫妻商量想讓我們把城裡的房子賣掉。後來我把這個事情告訴了父母,父母堅決不同意我這樣做,因為畢竟當初買房子的時候,是我父母出的大頭,父母說我要是同意賣房子就別認他們了。

後來我實在沒辦法,想到了和老公離婚,

我說房子我要,房貸才開始還,按照房價的上漲,當初你的5萬塊錢,現在我付十萬給你,這個錢是我父母借來的。後來老公拿到這十萬塊簽了離婚協議書,我想這或許是我能想到的最後説明他們的方式了。

一方面我實在是不忍心在這個時候離開,但是父母的逼迫我也沒有辦法解決,所以我只能想到這樣的解決辦法,畢竟這樣他們能夠立馬拿到十萬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