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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泉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貸款挪用被罰款20萬元

千龍網北京4月26日訊 4月25日,銀監會官網發佈“陽銀監罰決字〔2017〕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陽泉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存在貸款挪用的問題,被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

資料顯示,

陽泉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為魏樹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貸款挪用”。陽泉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對陽泉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作出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並責令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的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