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徵收補償,國家出臺新標準,瞭解清楚不吃虧
近年來,社會上因為土地被徵收補償,而鬧出的糾紛和矛盾屢見不鮮。其中很多大一部分原因除了一些沒有道德良心的人趁機斂財、濫用私權以外,還有一部分原因是政策宣傳力度不夠,
在進行補償前,我們首先要明確土地補償的組成成分:它是由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及安置補助費組成的。
一、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根據該耕地在被徵收前三年的平均產值的六至十倍來進行補償的。
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需要參照有關標準來確定的,由於附著物各有不同,
三、青苗補償費則分為兩類:一是剛剛才播下去的農作物,它是按每一季產值的三分之一來進行補償的;二是正在成長期的農作物,按一季的產值來進行補償的。
四、安置補助費:它針對的安置人員首先必須是農業戶口,按人頭數來進行計算的。每個人頭數的標準,
值得一提的是補償金額的多少、平均年產值非常重要。種植傳統的糧食作物和經濟型的農作物的補償金額區別很大,這一點一定要先瞭解清楚,才可以做到領賠償的時候不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