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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個合同竟然要國家發改委發文!什麼事情這麼重要?

最近一份通知的發佈引起業內關注。

發改委近日印發了《關於加快簽訂和嚴格履行煤炭中長期合同的通知》,要求加快煤炭中長期合同的簽訂,並嚴格履行。

通知明確要求4月中旬前完成合同簽訂工作,

確保簽訂的年度中長期合同數量占供應量或採購量的比例達到75%以上。4月起,每月15日前將合同履行情況上報國家發改委,確保年履約率不低於90%。

為什麼要出臺這份通知?又要解決什麼問題?別著急,慢慢往下讀↓↓

“煤電頂牛”矛盾再度彰顯

煤炭和電力這對老冤家又“頂牛”了!

事情還得從這裡講起。2016年煤價最大漲幅超過六成,2017年以來,煤礦資源尤顯緊張,不僅多煤種價格突破了去年最高點,而且“煤荒”現象多地蔓延。而隨著煤炭價格的大幅反彈,數年來一直為火電企業樂享的低煤價紅利走向終結。

受電煤價格上漲、電量下滑等因素影響,不少地區的發電企業經營困難,虧損趨勢顯現。資料顯示,一季度,

受二產用電量企穩回升影響,全國全社會用電量1.45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6.9%,增速同比提高3.7個百分點,為2012年以來同期最高增速。但火電發電企業經營卻虧損加劇。一季度五大發電集團火電利潤同比下降119.7%。

成本上升壓力懸頂,近年來被隱匿的“煤電頂牛”矛盾再度彰顯,尤其是電企發聲動作不斷。

今年3月份,寧夏7大火電廠聯名向當地經信委反映煤價上漲等原因導致火電企業經營困難,

並要求解決問題。這7家企業中,包括華能、大唐、華電、國電4大發電集團所屬的寧夏分公司,也包括中鋁、京能、申能駐寧夏的火電企業。

該聯名信內容顯示,目前寧夏自治區內,火電度電成本已達0.27元/千瓦時,超過了區內標杆電價,區內火電企業已處於全面虧損狀態。該聯名信還直接指出,神華甯煤集團區內煤炭合同價已從2016年的200元/噸上漲至320元/噸,煤炭成本顯著增加導致火電企業不堪重負。

因此呼籲政府部門進行協調,希望煤價有所下調。

在2016年12月時,華能、華電、大唐以及國電在內的4大電力央企,就曾以電煤價格超出企業成本為由,聯合向陝西省政府提交了報告,希望政府上調電價。

煤電的長協合同

從“簽量”到“簽量也簽價”的合同,

煤電雙方的博弈始終存在。

在三年前,國家發改委發佈《煤炭經營監管辦法》,要求取消煤炭經營過程中不合理的中間環節,鼓勵大型煤炭企業與耗煤量大的用戶企業簽訂中長期直銷合同,確定供應數量,謂之"簽量"。

但是,只確定供應量不確定供應價格的合同,使得煤炭企業和電力公司雙方扯皮不斷。專家表示:從前煤電雙方簽中長期合同,執行得不理想,原因就在於約束性不強,是“簽量不簽價”。而且有很多客觀因素造成按時履約很難。以前違反合同方寧願交罰金。

於是2016年11月份,在國家發改委的撮合下,神華、中煤與5大發電集團在北京簽訂了2017年電煤中長期合同。上述中長期合同簽訂情況具體為:數量按照前三年實際平均量,基準價是535元/噸,調價依據按上月末市場實際成交價,價格變動供需雙方風險各擔50%,合同簽一年,當年12月1日開始執行。當時的環渤海5500大卡動力煤價格為606元。

這份合同"簽量也簽價",大家都在關注它的執行效果。

有業內人士分析,從目前的情況看,國內74座先進產能礦井正在釋放產能,這導致今年3月份,山東等地出現了長協煤價高於市場煤價的現象,新生的合同面臨履約困難。

“除了山東,湖南、貴州等地也出現了長協煤價倒掛的現象。持續倒掛的話,不排除長協合同會違約。” 中遠煤炭分析師張志斌表示,如果市場煤價繼續走低,電廠違約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但如果市場煤價在下半年上漲,估計不想履約的企業會變成煤炭企業。

發改委嚴查煤電長協履約率

隨著煤炭供應進入簽訂中長期合同時代,履約率低成為業內普遍關注的問題。目前,國家發改委出臺的違約懲罰措施,在提高合同簽訂比例,強化懲戒方面,《通知》要求截至4月底,凡簽約比例低於75%,季度履約率低於80%或半年履約率低於90%的企業,將進行約談或通報,並對全年簽約量占比低於75%或履約不到90%的煤炭企業,執行用電差別電價,發電企業核減計畫電量,且對電力直接交易給予一定限制。

中央財經大學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表示,發改委此舉是為了減少煤電雙方頻繁爆發矛盾,同時避免煤炭價格大幅度波動,造成煤電雙方損失,持續推進煤炭去產能。

卓創資訊分析師張敏表示,目前煤電合同簽訂每年都如期舉行,2017年的煤電長協合同在2016年年底已經簽訂。國家發展改革委此次會議的召開,有利於煤電中長期合同的履行和落地,有利於煤炭市場價格的平穩健康運行,對穩定煤價將起到積極作用,同時也能緩解高煤價對電廠帶來的成本壓力。

煤價初現回檔趨勢

在4月14日時,發改委就召集華能集團、大唐集團、華電集團、國電集團等五大發電集團在內的電企召開座談會。該座談會主要瞭解了2017年發電企業的發電計畫放開和電煤中長期合同簽約履約情況,督促落實《關於有序放開發用電計畫的通知》,促進降低電煤採購成本。

在上述座談會後,煤炭巨頭已經開始降低煤價。有資料顯示,繼神華將旬度現貨價下調5元/噸後(5500大卡由670元/噸降至665元/噸),神華特殊煤種現貨價也出現下調,下調幅度達10元/噸(相比4月19日前):2017年4月20日0:00時起,特低灰現貨價為732元/噸,神優2為712元/噸。

實際上,2、3月份煤價階段性上漲後,進入4月份,煤炭價格已開始呈現下跌走勢,同時港口發貨量也出現減少,電廠採購相繼轉弱。同時,隨著雨季的來臨,水電增發,預計動力煤價格有望在近期回歸至合理區間。

據CCTD中國煤炭市場網資料顯示,2017年3月份,全國原煤產量3億噸,同比增長1.9%,結束了自2015年2月份以來25個月的連降,國內煤炭複產復工和先進產能釋放使得煤炭產量顯著增加。今年也將不再實施276個工作日制度,國內煤炭供應緊張局面將有效緩解。

新聞深一度

煤電這對老冤家的“頂牛”有解嗎?

煤電老冤家的恩怨由來已久。而且煤炭價格波動越激烈,煤電之間往往會鬧得越凶。煤與電爭來爭去,無外乎就是“利益”二字——雙方都想著只掃自己的門前雪,不管他人的瓦上霜。市場經濟,企業逐利並沒有錯。但是,在煤炭價格已經完全市場化,而電力的市場化改革還在路上的背景下,“市場煤”和“計畫電”之間必然有矛盾與隔閡。而由於電力的穩定供給關係到國計民生,要解決這二者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需要依靠政府來協調。

事實上,很早就有專家提出,可以探索設置電煤保護價機制,即設置電煤價格保護區間,區間下限是煤炭企業的盈虧平衡點,上限則是火電企業的盈虧平衡點。當電煤價格處於區間內時,由煤電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而一旦電煤價格跌破下限,或者突破上限,則按照區間的中間價執行價格。這一辦法,或許不是平衡煤電雙方利益的最好辦法,但也不妨一試。

也可以考慮加快煤電聯營,讓煤電雙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推動煤電聯營,則需要更多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尊重市場規律和市場主體的選擇,由煤電雙方自主協商,理順股權結構和利益分配機制。

當然,解決煤電“頂牛”,本質上還是要繼續深化改革,在進一步理順煤炭價格形成機制的同時,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使煤炭和電力行業之間的市場話語權“旗鼓相當”,使利益更平衡、發展更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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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簽量不簽價”。而且有很多客觀因素造成按時履約很難。以前違反合同方寧願交罰金。

於是2016年11月份,在國家發改委的撮合下,神華、中煤與5大發電集團在北京簽訂了2017年電煤中長期合同。上述中長期合同簽訂情況具體為:數量按照前三年實際平均量,基準價是535元/噸,調價依據按上月末市場實際成交價,價格變動供需雙方風險各擔50%,合同簽一年,當年12月1日開始執行。當時的環渤海5500大卡動力煤價格為606元。

這份合同"簽量也簽價",大家都在關注它的執行效果。

有業內人士分析,從目前的情況看,國內74座先進產能礦井正在釋放產能,這導致今年3月份,山東等地出現了長協煤價高於市場煤價的現象,新生的合同面臨履約困難。

“除了山東,湖南、貴州等地也出現了長協煤價倒掛的現象。持續倒掛的話,不排除長協合同會違約。” 中遠煤炭分析師張志斌表示,如果市場煤價繼續走低,電廠違約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但如果市場煤價在下半年上漲,估計不想履約的企業會變成煤炭企業。

發改委嚴查煤電長協履約率

隨著煤炭供應進入簽訂中長期合同時代,履約率低成為業內普遍關注的問題。目前,國家發改委出臺的違約懲罰措施,在提高合同簽訂比例,強化懲戒方面,《通知》要求截至4月底,凡簽約比例低於75%,季度履約率低於80%或半年履約率低於90%的企業,將進行約談或通報,並對全年簽約量占比低於75%或履約不到90%的煤炭企業,執行用電差別電價,發電企業核減計畫電量,且對電力直接交易給予一定限制。

中央財經大學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表示,發改委此舉是為了減少煤電雙方頻繁爆發矛盾,同時避免煤炭價格大幅度波動,造成煤電雙方損失,持續推進煤炭去產能。

卓創資訊分析師張敏表示,目前煤電合同簽訂每年都如期舉行,2017年的煤電長協合同在2016年年底已經簽訂。國家發展改革委此次會議的召開,有利於煤電中長期合同的履行和落地,有利於煤炭市場價格的平穩健康運行,對穩定煤價將起到積極作用,同時也能緩解高煤價對電廠帶來的成本壓力。

煤價初現回檔趨勢

在4月14日時,發改委就召集華能集團、大唐集團、華電集團、國電集團等五大發電集團在內的電企召開座談會。該座談會主要瞭解了2017年發電企業的發電計畫放開和電煤中長期合同簽約履約情況,督促落實《關於有序放開發用電計畫的通知》,促進降低電煤採購成本。

在上述座談會後,煤炭巨頭已經開始降低煤價。有資料顯示,繼神華將旬度現貨價下調5元/噸後(5500大卡由670元/噸降至665元/噸),神華特殊煤種現貨價也出現下調,下調幅度達10元/噸(相比4月19日前):2017年4月20日0:00時起,特低灰現貨價為732元/噸,神優2為712元/噸。

實際上,2、3月份煤價階段性上漲後,進入4月份,煤炭價格已開始呈現下跌走勢,同時港口發貨量也出現減少,電廠採購相繼轉弱。同時,隨著雨季的來臨,水電增發,預計動力煤價格有望在近期回歸至合理區間。

據CCTD中國煤炭市場網資料顯示,2017年3月份,全國原煤產量3億噸,同比增長1.9%,結束了自2015年2月份以來25個月的連降,國內煤炭複產復工和先進產能釋放使得煤炭產量顯著增加。今年也將不再實施276個工作日制度,國內煤炭供應緊張局面將有效緩解。

新聞深一度

煤電這對老冤家的“頂牛”有解嗎?

煤電老冤家的恩怨由來已久。而且煤炭價格波動越激烈,煤電之間往往會鬧得越凶。煤與電爭來爭去,無外乎就是“利益”二字——雙方都想著只掃自己的門前雪,不管他人的瓦上霜。市場經濟,企業逐利並沒有錯。但是,在煤炭價格已經完全市場化,而電力的市場化改革還在路上的背景下,“市場煤”和“計畫電”之間必然有矛盾與隔閡。而由於電力的穩定供給關係到國計民生,要解決這二者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需要依靠政府來協調。

事實上,很早就有專家提出,可以探索設置電煤保護價機制,即設置電煤價格保護區間,區間下限是煤炭企業的盈虧平衡點,上限則是火電企業的盈虧平衡點。當電煤價格處於區間內時,由煤電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而一旦電煤價格跌破下限,或者突破上限,則按照區間的中間價執行價格。這一辦法,或許不是平衡煤電雙方利益的最好辦法,但也不妨一試。

也可以考慮加快煤電聯營,讓煤電雙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推動煤電聯營,則需要更多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尊重市場規律和市場主體的選擇,由煤電雙方自主協商,理順股權結構和利益分配機制。

當然,解決煤電“頂牛”,本質上還是要繼續深化改革,在進一步理順煤炭價格形成機制的同時,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使煤炭和電力行業之間的市場話語權“旗鼓相當”,使利益更平衡、發展更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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