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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曾經有個“大笛子劇團”,被稱為“戲曲活化石”

古老而珍稀的曲牌劇種,大笛子戲被稱為“戲曲活化石”

聊城曾經有個“大笛子劇團”

核心提示:

大笛子戲曾在聊城莘縣、陽穀、冠縣一帶流傳,常被稱為“羅戲”、“羅羅頭”、“大笛子羅羅”。大笛子戲至今已近千年,是一種古老而珍稀的曲牌劇種,歷史比昆曲還早。清代曾三令五申禁演驅逐,大笛子戲的稀有和珍貴被稱為“戲曲活化石”。

田漢命名“大笛子”戲

自秦漢時期以來,範縣古城常設於莘縣古城和櫻桃園一帶,明朝洪武年後,範縣劃歸東昌府管轄,

明末,范縣曾成立大羅戲“公藝班”。1956年,范縣羅戲參演山東省第二屆戲曲觀摩演出大會,時任中國戲曲家協會主席的田漢觀看後認為,羅戲以大笛子吹奏為主,應以“大笛子”命名。會後,聊城專區大笛子劇團正式成立,山東省文化部門屢撥經費給予扶持,挖掘整理了不少傳統劇碼,同時也新創作了現代戲。1963年,大笛子劇團劃歸聊城地區評劇團,晉升為職業劇團。

1970年,在全國京劇熱的背景下,

大笛子劇團部分人員併入聊城市京劇團,從事大笛子表演的藝人紛紛轉行或回鄉辦社收徒,大笛子劇團從職業院團又回到民間班社。1972年後,範縣劃歸河南省。2016年,聊城開展地方戲曲劇種普查,大笛子戲這一劇種沒有普查記錄。經過多方努力,市藝研所在聊城尋到當年大笛子劇團的幾位有名的藝人,如今他們已步入花甲、古稀之年,可喜的是,他們留居聊城後依然堅守著對傳統藝術的熱情,
留存著一些大笛子戲的歷史資料,時常自發組織在一起唱念練習,為大笛子戲的傳承而堅守。

據瞭解,已失傳的唐宋大麯、宮廷音樂中古樸的原始劇碼表演形式,在大笛子戲中還原汁原味地保留著。大笛子戲唱腔、伴奏、表演程式粗獷奔放,有100多個唱腔,300多部傳統戲,因為沒有專門的曲譜,代代都是依靠師傅口口相傳繼承的。

中國戲曲的“活化石”

“大笛子戲”又稱鑼戲,被譽為中國戲曲的“活化石”、“戲曲鼻祖”,在歷史文獻中也稱“羅戲”、“玀戲”、“邏邏”等,在民間也有“大笛子羅羅”等稱謂。它源于唐代宮廷音樂,成于宋朝,盛於元朝,至今已有近千年的歷史,比昆曲還早。在我國藝術殿堂中,已失傳了的唐宋大麯、宮廷音樂、古樸的表演形式等,在該劇種中還原汁原味地保留著。對其他地方劇種的興起和發展具有一定的影響,

在戲劇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大笛子戲發源於何時何地,又是怎樣形成的,目前缺少文字記載。據傳說,創始於1300多年前的唐太宗時期,皇帝和文武百官為了取樂而模仿天宮的仙樂編出宮廷戲,因而也叫“樂戲”。古時,民間的一些敬神、還願、廟會等都要唱鑼戲。鑼戲唱腔粗獷、高亢,具有典型的北方特色。

鑼戲的音樂語言與其他的地方語言音調及其他地方戲的音樂語言和民間小調都有明顯的差異。專家認為,鑼戲同大弦戲唱詞格式基本相同,存在“親緣”關係,有可能同出一源。舊時鑼戲的旦角在演出時都踩有約五寸高的木制“拐子”(即高蹺,現在已不踩“拐子”了),其他角色則穿厚底靴。在武打中,使用的“把子”都是鐵制的真刀真槍,其武打動作、風格類似武術。在演出中,沒有成套的形體動作和武打動作,也沒有與之相匹配的樂器曲牌和鑼鼓。鑼戲的鑼鼓和樂隊所奏出的節奏比較單一而少變化。鑼戲除在舞臺上演出外,還在木偶、高蹺、竹馬、旱船等民間遊娛活動中演唱。

多為歷史故事帝王將相戲

鑼戲的聲腔體系應屬於聯曲體的範疇之內。它的唱腔音樂是由各個不同的調門(曲牌)單獨或互相連綴而成的。據鑼戲老藝人講“鑼戲原有72個調門”,但由於它的調門是保留在各個戲的唱腔之中,也就是說,你不會這齣戲,有些調門你就不會唱,因此不少鑼戲調門隨著劇本的失傳而失傳了。到目前為止,收集到的鑼戲調門僅30餘個,個別調門只知道名稱,而不知道怎麼唱了。鑼戲的調門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類型:耍孩兒;二板、四板、花流水;山坡羊、哭書、占子。

鑼戲的內容非常豐富,多為歷史故事戲、帝王將相戲,俗稱“袍帶戲”常有劇碼有:《狸子精下凡》、《西遊記》、《齊天大聖》、《殺七口》、《小列國》、《吳信盜馬》、《清牛混官》、《黑石關》、《四衙門》、《分水嶺》、《火龍駒》、《斬吳駙馬》、《楊景探橋》、《羅成扮花姐》、《海瑞收宮》、《三上馬》、《四馬投唐》、《永平關》、《七狼八虎闖幽州》等。

另外,大笛子戲(鑼戲)中還有一些單獨使用的調門,如步步嬌、擰耳朵、嘟嚕等。演唱上是男女同腔同調,只用真聲,不用假聲。其表演鄉土氣息濃厚,表演亦講究程式,但與京劇及其他地方戲有較大差異,如“大仄腳”、“打踢腳”、“大甩頭”等動作,誇張幅度較大,與民間“社火”的表演接近。

明朝徐渭(1521—1593)在《南詞述錄》中有過記載。鑼戲所使用的主奏樂器為嗩呐,另外有笙、橫笛、尖子號、海螺(號角);打擊樂器為大鼓、大鑼、大鑔、大鐃。這些樂器都是胡樂中的樂器,加之唱腔粗獷、高亢、奔放,可以認為鑼戲是在金、元時期從內蒙古傳入中原的,也可以說是金、元雜劇中的一種。

大笛子戲(鑼戲)非常受廣大群眾的喜愛,從黃河兩岸到淮河流域,到處都有鑼戲的足跡。清乾隆十八年《郾城縣誌》中更記載了當時演唱鑼戲的盛況,描寫鑼戲在當時民間廣泛流行,深受民眾喜愛。

清代曾遭三令五申禁演驅逐

明末,河南范縣就成立了鑼子戲“公藝班”,經歷了千年風雨的大鑼戲,走遍了晉冀魯豫,演唱了近百個劇碼,同時也湧現出一代代優秀演員和大笛子民間藝人。但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間,鑼戲多次遭到禁演。據《元明清三代禁毀小說戲劇資料》一書記載,三代統治者禁演的劇種,以禁演鑼戲為最早(1725),這說明鑼戲在中原地區較其他劇種優勢更大、影響最廣,引起統治者的注意、害怕,遂兩次下令禁演鑼戲,對鑼戲是沉重的打擊。

從康熙十八年(1679)河陰縣(今鄭州西北、黃河南岸一帶地區)知縣岑鶴,就曾下令禁止鑼戲。他指出“優俳演戲”,“男女如狂”,“自後民間子弟,惟務本業,不許學習鑼戲”。康熙二十九年,上蔡縣知縣楊廷望也曾發佈“文告”說,冬春時節“無處不以唱戲為事……男女雜遝,舉國若狂,風俗之偷,莫甚於此。卑職目擊心傷,力為嚴禁。一切清戲、鑼腔,盡行驅逐”。康熙年間郾城縣知縣蔡珠、宋維鈞也曾先後禁止演唱鑼戲。

至雍正年間,河南巡撫、後任兩河(河南、河北)總督的田文鏡,曾三令五申禁演驅逐鑼戲,並于雍正六年(1728)二月發佈了《為嚴行禁逐鑼戲以靖地方事》的“文告”,其中說:“今更訪有鑼戲一種,並非梨園技業,素習優童,不過各處遊手好閒之徒,口中亂唱幾句……似曲非曲,似腔非腔音調,攜帶妻子為囝,經州過縣,入寨闖村……搭台搬演鑼戲。”至乾隆年間,鑼戲仍然遭到“憲禁”。由於清政府的禁止和無情打擊,鑼戲的發展受到限制。到清末民國時,鑼戲已陷入低潮。

? 解放後,黨和政府雖然對鑼戲進行了搶救和保護,後“文革”中又因鑼戲劇碼大都是帝王將相戲又遭禁演。鑼戲團的戲衣、戲箱、樂器被燒光、砸毀,藝人改行,部分劇碼失傳。由於藝人流失,劇碼失傳,這一戲苑中的奇葩漸漸從人們的記憶中淡去。

在樹立文化自信、弘揚傳統文化的時代背景下,對面臨傳承危機的一些古老戲曲進行搶救性挖掘迫在眉睫,清明假期前夕,由市文廣新局前往河南省範縣調研大笛子劇種和劇團情況,觀看了范縣羅卷戲(大笛子戲)的惠民演出,與劇團演職人員交流了大笛子劇種發展和劇團發展情況,掌握了部分劇碼的數位影像和申遺資料,為聊城恢復大笛子劇種取得寶貴經驗。此次市藝研所挖掘整理大笛子戲有望幫助這一古老的劇種在聊城重生。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淩文秀 通訊員 韓銀亮 徐胤

齊魯壹點用戶端版權稿件,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專家認為,鑼戲同大弦戲唱詞格式基本相同,存在“親緣”關係,有可能同出一源。舊時鑼戲的旦角在演出時都踩有約五寸高的木制“拐子”(即高蹺,現在已不踩“拐子”了),其他角色則穿厚底靴。在武打中,使用的“把子”都是鐵制的真刀真槍,其武打動作、風格類似武術。在演出中,沒有成套的形體動作和武打動作,也沒有與之相匹配的樂器曲牌和鑼鼓。鑼戲的鑼鼓和樂隊所奏出的節奏比較單一而少變化。鑼戲除在舞臺上演出外,還在木偶、高蹺、竹馬、旱船等民間遊娛活動中演唱。

多為歷史故事帝王將相戲

鑼戲的聲腔體系應屬於聯曲體的範疇之內。它的唱腔音樂是由各個不同的調門(曲牌)單獨或互相連綴而成的。據鑼戲老藝人講“鑼戲原有72個調門”,但由於它的調門是保留在各個戲的唱腔之中,也就是說,你不會這齣戲,有些調門你就不會唱,因此不少鑼戲調門隨著劇本的失傳而失傳了。到目前為止,收集到的鑼戲調門僅30餘個,個別調門只知道名稱,而不知道怎麼唱了。鑼戲的調門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類型:耍孩兒;二板、四板、花流水;山坡羊、哭書、占子。

鑼戲的內容非常豐富,多為歷史故事戲、帝王將相戲,俗稱“袍帶戲”常有劇碼有:《狸子精下凡》、《西遊記》、《齊天大聖》、《殺七口》、《小列國》、《吳信盜馬》、《清牛混官》、《黑石關》、《四衙門》、《分水嶺》、《火龍駒》、《斬吳駙馬》、《楊景探橋》、《羅成扮花姐》、《海瑞收宮》、《三上馬》、《四馬投唐》、《永平關》、《七狼八虎闖幽州》等。

另外,大笛子戲(鑼戲)中還有一些單獨使用的調門,如步步嬌、擰耳朵、嘟嚕等。演唱上是男女同腔同調,只用真聲,不用假聲。其表演鄉土氣息濃厚,表演亦講究程式,但與京劇及其他地方戲有較大差異,如“大仄腳”、“打踢腳”、“大甩頭”等動作,誇張幅度較大,與民間“社火”的表演接近。

明朝徐渭(1521—1593)在《南詞述錄》中有過記載。鑼戲所使用的主奏樂器為嗩呐,另外有笙、橫笛、尖子號、海螺(號角);打擊樂器為大鼓、大鑼、大鑔、大鐃。這些樂器都是胡樂中的樂器,加之唱腔粗獷、高亢、奔放,可以認為鑼戲是在金、元時期從內蒙古傳入中原的,也可以說是金、元雜劇中的一種。

大笛子戲(鑼戲)非常受廣大群眾的喜愛,從黃河兩岸到淮河流域,到處都有鑼戲的足跡。清乾隆十八年《郾城縣誌》中更記載了當時演唱鑼戲的盛況,描寫鑼戲在當時民間廣泛流行,深受民眾喜愛。

清代曾遭三令五申禁演驅逐

明末,河南范縣就成立了鑼子戲“公藝班”,經歷了千年風雨的大鑼戲,走遍了晉冀魯豫,演唱了近百個劇碼,同時也湧現出一代代優秀演員和大笛子民間藝人。但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間,鑼戲多次遭到禁演。據《元明清三代禁毀小說戲劇資料》一書記載,三代統治者禁演的劇種,以禁演鑼戲為最早(1725),這說明鑼戲在中原地區較其他劇種優勢更大、影響最廣,引起統治者的注意、害怕,遂兩次下令禁演鑼戲,對鑼戲是沉重的打擊。

從康熙十八年(1679)河陰縣(今鄭州西北、黃河南岸一帶地區)知縣岑鶴,就曾下令禁止鑼戲。他指出“優俳演戲”,“男女如狂”,“自後民間子弟,惟務本業,不許學習鑼戲”。康熙二十九年,上蔡縣知縣楊廷望也曾發佈“文告”說,冬春時節“無處不以唱戲為事……男女雜遝,舉國若狂,風俗之偷,莫甚於此。卑職目擊心傷,力為嚴禁。一切清戲、鑼腔,盡行驅逐”。康熙年間郾城縣知縣蔡珠、宋維鈞也曾先後禁止演唱鑼戲。

至雍正年間,河南巡撫、後任兩河(河南、河北)總督的田文鏡,曾三令五申禁演驅逐鑼戲,並于雍正六年(1728)二月發佈了《為嚴行禁逐鑼戲以靖地方事》的“文告”,其中說:“今更訪有鑼戲一種,並非梨園技業,素習優童,不過各處遊手好閒之徒,口中亂唱幾句……似曲非曲,似腔非腔音調,攜帶妻子為囝,經州過縣,入寨闖村……搭台搬演鑼戲。”至乾隆年間,鑼戲仍然遭到“憲禁”。由於清政府的禁止和無情打擊,鑼戲的發展受到限制。到清末民國時,鑼戲已陷入低潮。

? 解放後,黨和政府雖然對鑼戲進行了搶救和保護,後“文革”中又因鑼戲劇碼大都是帝王將相戲又遭禁演。鑼戲團的戲衣、戲箱、樂器被燒光、砸毀,藝人改行,部分劇碼失傳。由於藝人流失,劇碼失傳,這一戲苑中的奇葩漸漸從人們的記憶中淡去。

在樹立文化自信、弘揚傳統文化的時代背景下,對面臨傳承危機的一些古老戲曲進行搶救性挖掘迫在眉睫,清明假期前夕,由市文廣新局前往河南省範縣調研大笛子劇種和劇團情況,觀看了范縣羅卷戲(大笛子戲)的惠民演出,與劇團演職人員交流了大笛子劇種發展和劇團發展情況,掌握了部分劇碼的數位影像和申遺資料,為聊城恢復大笛子劇種取得寶貴經驗。此次市藝研所挖掘整理大笛子戲有望幫助這一古老的劇種在聊城重生。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淩文秀 通訊員 韓銀亮 徐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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