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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被同學騙到定州,誰知竟陷入傳銷窩點

女大學生被同學騙到定州,誰知竟陷入傳銷窩點

今天定州警方接到居民舉報,說是附近一間民房出租屋疑似傳銷窩點,警方接警後,果斷出動,將這個傳銷窩點一舉搗毀,解救出一名被騙來定州的外地大學生小雯(化名)。

小雯是一名山東某高校的學子,今年就要畢業,臨近畢業了,此時自然是正在忙實習工作和寫論文的事情。

論文可以說是一名大學生在校期間要交的最後一份作業,工作量和繁瑣程度自然也不一般。小編猶記得當年的自己寫論文時的初稿、二稿、三稿、四稿……定稿,最終稿,可謂是不厭其煩。

在這情況下,小雯就萌生了出去走一走,

散散心的心思。

而小雯的高中同學小明(化名)自稱在北京工作,兩人因為是高中同學,是十分要好的朋友。

小雯不知道的是,正是她這個高中同學,要好的朋友,卻把她騙到了傳銷窩點。

小明此前以各種理由催促過小雯去北京玩,比如“我這邊都安排好啦。”“你工作的事情我也問過領導啦,你不能來讓我兩面為難啦。”等等。

小雯這時候正好有想出去散散心的心思,所以也就答應了小明發出的邀請。

誰知到了北京以後,小明卻沒有在北京。撥通電話後,小明謊稱自己有事,在定州出差,讓小雯來到了定州。

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小雯只好又轉到了定州,然後……然後就出不去了。

圖為被高中同學騙到傳銷窩點的女大學生

在採訪過程中得知,

小雯一到地方就發現了不對勁兒,她的這個高中同學跟七八個人住在同一個屋子裡,可是這時候她的手機已經被屋裡的人給收走。

這期間一個所謂的領導過來後,全屋子的人都站了起來迎接並且神色有異時。小雯終於認定自己可能陷入了傳銷窩點了。

這個“公司”自稱是人們在天津某生物發展公司,所經營的類型是直銷產品,在小雯陷入傳銷窩點的幾天以來,

她沒有見過產品,倒是被逼著去另一個地方“上了好幾節課”。

《中國傳銷分佈圖》又反傳銷協會繪製2015.8

小雯為了避免自己受到傷害,只好與這群人虛與委蛇,但是這些人對小雯看管甚嚴,上街的時候前後左右也都圍著人,小雯一直沒有找到機會逃脫的機會。

但是小雯一有機會就會想辦法傳遞出求救資訊,給路上看到的騎車阿姨使眼色;發現屋裡有一側的窗戶密封不嚴時,在上課的時候故意抬高聲音希望引起附近居民的重視……

終於,在今天上午警方接到附近居民舉報,迅速出警,搗毀了這個傳銷窩點,將大學生小雯解救出來。

傳銷窩點被搗毀後,抓住的傳銷人員。

左為看守小雯(化名)的傳銷人員,右為騙小雯來定州的高中同學。

劉所長對傳銷人員批評教育

在2009年刑法第七修正案通過之前,國內對於傳銷組織者的處罰一直依據國務院頒佈的《禁止傳銷條例》中的規定,由工商部門沒收非法所得然後罰款了事。

2009年2月28日修訂的《刑法》中才把傳銷單獨入罪,新增了“組織、領導傳銷罪”,並把“傳銷”定義為“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活動。

規定情節較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中把傳銷單獨入罪雖然比《禁止傳銷條例》增強了對傳銷組織者的震懾力度,但是與刑法中對“普通詐騙罪和盜竊罪最高可判無期”相比,小編覺得對傳銷組織者的量刑還是明顯過輕了。

傳銷經典套路,如何識別傳銷騙局?

1

很久沒有聯繫的朋友突然跟你聯繫上了(當然不止,哪怕是經常聯繫的,因為傳銷就是騙最親近的人),跟你聊天。問你家常,跟你聊你的工作近況。然後掛了電話,過了點時間又電話你……又是跟你聊近況,問你工作情況什麼的。如此幾次後,他便會讓你慢慢覺得他的工作不錯,讓你想去,然後他再一邀請你。 遇到這種情況注意了,雖然工作不會說得很好,但你一定要謹慎,當心是引你去傳銷。一定要問他地址在哪裡,故意跟他說你,可能後期要寄東西去,要位址,注意,這個時候如果他故意忽視你這個問題,不是很爽快的回答你,那你當心了,九層就是傳銷了。

2

然後,如果他叫你去了他在的地方,一般是什麼,北京,天津什麼的大城市的時候。你到了那的火車站。你電話他,他突然跟你說,他在離北京或天津的一個很近的地方玩,叫你去。這時你不想去,問你原來他在的地方在哪裡,他不告訴。推脫,沒有人帶你去。你要當時了,意思就是堅持叫你去他現在在的地方。那恭喜你,一定是傳銷!

傳銷的洗腦能力很強,進的越久,對人的後遺症就會越大,請大家提高防範意識、加強識別能力,務必遠離傳銷。

傳銷窩點被搗毀後,抓住的傳銷人員。

左為看守小雯(化名)的傳銷人員,右為騙小雯來定州的高中同學。

劉所長對傳銷人員批評教育

在2009年刑法第七修正案通過之前,國內對於傳銷組織者的處罰一直依據國務院頒佈的《禁止傳銷條例》中的規定,由工商部門沒收非法所得然後罰款了事。

2009年2月28日修訂的《刑法》中才把傳銷單獨入罪,新增了“組織、領導傳銷罪”,並把“傳銷”定義為“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活動。

規定情節較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中把傳銷單獨入罪雖然比《禁止傳銷條例》增強了對傳銷組織者的震懾力度,但是與刑法中對“普通詐騙罪和盜竊罪最高可判無期”相比,小編覺得對傳銷組織者的量刑還是明顯過輕了。

傳銷經典套路,如何識別傳銷騙局?

1

很久沒有聯繫的朋友突然跟你聯繫上了(當然不止,哪怕是經常聯繫的,因為傳銷就是騙最親近的人),跟你聊天。問你家常,跟你聊你的工作近況。然後掛了電話,過了點時間又電話你……又是跟你聊近況,問你工作情況什麼的。如此幾次後,他便會讓你慢慢覺得他的工作不錯,讓你想去,然後他再一邀請你。 遇到這種情況注意了,雖然工作不會說得很好,但你一定要謹慎,當心是引你去傳銷。一定要問他地址在哪裡,故意跟他說你,可能後期要寄東西去,要位址,注意,這個時候如果他故意忽視你這個問題,不是很爽快的回答你,那你當心了,九層就是傳銷了。

2

然後,如果他叫你去了他在的地方,一般是什麼,北京,天津什麼的大城市的時候。你到了那的火車站。你電話他,他突然跟你說,他在離北京或天津的一個很近的地方玩,叫你去。這時你不想去,問你原來他在的地方在哪裡,他不告訴。推脫,沒有人帶你去。你要當時了,意思就是堅持叫你去他現在在的地方。那恭喜你,一定是傳銷!

傳銷的洗腦能力很強,進的越久,對人的後遺症就會越大,請大家提高防範意識、加強識別能力,務必遠離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