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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糧食補貼開始發放,這些農民不能領取了

2017年的糧食補貼已經開始發放了,不少農民已經領到糧食補貼,有的還沒領到,這個受地區限制每個地具體執行標準有所不同。不過國家明確規定,各地糧食補貼發放工作,需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完工。

隨著農業補貼制度的完善,2017年糧食補貼的領取標準也嚴格化了,以下這些人這些情況就不能領取糧食補貼。

第一,土地拋荒的農民。糧食補貼的發放是為了提高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保障種糧農民的基本利益,增加種糧農民的收入。

土地拋荒的情況下也就無法領取糧食補貼了。

第二,私自開荒的農民。只有在國家承認的集體耕地上種糧,才能領到糧食補貼。未經過國家允許,私自開荒的土地,不具備領取糧食補貼的條件,開荒的土地還將被予以回收。

第三,私自改變土地性質的農民。部分農民及村幹部違法佔用耕地,比如在耕地上建房,將耕地改為養殖場等。這樣的耕地已不具備原有性質,國家不予發放糧食補貼,這樣的行為也將受到處理。

以上這三種情況不予發放糧食補貼,存在這些情況的農民也不能領取農業補貼。所以咱們農民種地一定要符合國家的相關要求,農民朋友們,對此大家怎麼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