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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方破獲一起14年前兇殺案

14年前殺女友,留遺書稱要“投江”

南京警方卻沒有放棄偵查,憑一句無心爭吵和一枚殘缺指紋14年後讓嫌犯落網

嫌疑人(右二)被押解回寧。警方供圖

2003年,南京市光華路街道轄區內發生一起命案,一名女子被害,在現場還留有一封訣別的遺書,警方隨後在南京長江邊發現了命案嫌疑人的遺物,到底是殉情,還是殺人後偽造自殺?為了揭開案件事實真相,十幾年來警方一直沒有放棄偵破工作,從一起封存的檔案袋中發現重要線索,

破獲了十四年前的殺人命案。通訊員徐濤秦公軒記者裴睿

A舊案

嫌犯在作案現場留遺書稱要殉情

2003年7月,正是南京最炎熱的時候,20日13時許,一對夫妻匆忙來到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光華路派出所報案,女兒被人殺害,懷疑行兇者是女兒的男朋友徐某。在光華路街道牌樓村唐家營,死者陳某(女,1981年生)的遇害現場,警方發現了嫌疑人徐某的遺書。

在遺書中徐某寫道,“我們很相愛,

因為遭到父母的反對,彼此很痛苦,我們不想這樣過下去了,再見了,親人們,你們將會在長江中見到我的屍體。”警方通過勘驗發現,這封遺書確實是嫌疑人徐某的筆跡,隨即警方循線追蹤發現,徐某在案發後確實打了一個摩的去了長江邊,在長江邊警方還發現了徐某的相關物品。

案發後,警方內部一場命案研討會出現了兩種觀點,一方面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情殺殉情案件,

嫌疑人已經死亡,案件可以告一段落。然而在討論中,另一方面的意見占了主導,一心想尋死的人,不會留下這麼多線索,這典型是嫌疑人一種障眼法。只要江中沒有發現嫌疑人徐某的屍體,案件偵破必須繼續進行。

為此,從2003年開始,警方每年都會到徐某的家中進行走訪瞭解情況,期間,徐某的父親去世了,徐某也沒有出現。徐某的家屬均一口咬定,徐某已經跳江自殺了,

自案發後從來也沒有跟江西老家有任何聯繫。

B轉機

家庭爭吵,一句無心的話

眼看破案希望越來越渺茫,警方突然發現了一個新情況。2017年春節期間,警方按照慣例,再次到徐某江西老家進行走訪瞭解相關情況,得到了一個重要線索,徐某的哥哥嫂子在一次吵架中突然冒出了一句話:“憑什麼家裡的老人只要我們贍養,我們家又不是獨生子。”徐某家只有兄弟二人,既然徐某嫂子說了這句話,

證實了徐某還活在人世。

舊卷宗中,一枚殘缺指紋

從案發到現在已有14年,專案組的人退休了一波,調走了一波,但是徐某殺人案的專案組卻一直在,還擴充了很多的年輕的刑警力量,思路比較活躍。專案組提出一個新的思路:徐某會不會有犯罪前科?如果有,必然有相關的資訊留存。警方迅速到徐某的江西老家,得到一條資訊:徐某在1997年因盜竊被當地法院判刑7年。在一個案卷中,警方發現了徐某一枚殘缺的指紋,徐某在這世上終於有了證明其身份的線索。

C破案

最終線索指向一個盜竊累犯

隨即專案組在杭州警方的協助下,瞭解到一個曾經被警方多次打擊處理的叫黃紹興(化名)的人有重大嫌疑。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他正在杭州東郊監獄服刑。黃紹興每次被警方打擊時從來不報真實姓名,稱自己從小在寺廟長大,沒有戶籍,沒有父母。雖然根據相關指紋特徵,兩人為同一人的可能性非常大,但畢竟案卷中提取出的指紋年代比較久遠,比較模糊,不具備鑒定條件。於是,在徐某江西老家的專案組成員提取了徐某母親的相關資訊進行比對,結果顯示兩人有親屬關係。雙管齊下,基本能夠明確黃紹興就是殺人犯徐某了。

在杭州警方的幫助下,經協調,4月15日,司法部門向專案組發放了罪犯解回再審通知書,罪犯黃紹興正式由東郊監獄移交給南京秦淮警方。

得知面前是南京來的員警後,黃紹興很快就說,“你們是南京來的,如果不是為了盜竊案,我就知道是為了什麼了,我叫徐某,十四年了,我儘管早把自己當成了黃紹興,但是我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們遲早會找到我。”他還承認自己就是警方要找的殺人犯,當時是因為談物件,女方家不同意發生了爭吵,一衝動就用錘子將女友殺害,還假裝投江自殺。至此,這起2003年7月發生的殺人案,終於成功偵破。

在一個案卷中,警方發現了徐某一枚殘缺的指紋,徐某在這世上終於有了證明其身份的線索。

C破案

最終線索指向一個盜竊累犯

隨即專案組在杭州警方的協助下,瞭解到一個曾經被警方多次打擊處理的叫黃紹興(化名)的人有重大嫌疑。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他正在杭州東郊監獄服刑。黃紹興每次被警方打擊時從來不報真實姓名,稱自己從小在寺廟長大,沒有戶籍,沒有父母。雖然根據相關指紋特徵,兩人為同一人的可能性非常大,但畢竟案卷中提取出的指紋年代比較久遠,比較模糊,不具備鑒定條件。於是,在徐某江西老家的專案組成員提取了徐某母親的相關資訊進行比對,結果顯示兩人有親屬關係。雙管齊下,基本能夠明確黃紹興就是殺人犯徐某了。

在杭州警方的幫助下,經協調,4月15日,司法部門向專案組發放了罪犯解回再審通知書,罪犯黃紹興正式由東郊監獄移交給南京秦淮警方。

得知面前是南京來的員警後,黃紹興很快就說,“你們是南京來的,如果不是為了盜竊案,我就知道是為了什麼了,我叫徐某,十四年了,我儘管早把自己當成了黃紹興,但是我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你們遲早會找到我。”他還承認自己就是警方要找的殺人犯,當時是因為談物件,女方家不同意發生了爭吵,一衝動就用錘子將女友殺害,還假裝投江自殺。至此,這起2003年7月發生的殺人案,終於成功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