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農村建房新規定,以下四種情況不能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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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住行是生活的基本需求,農民們想要在農村建房,擁有一個舒服的家自然也是無可厚非的。前幾年一些賺了錢回鄉的人修起了一幢幢小洋樓,
1、一戶兩宅及以上
也就是說,根據管理規定。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
2、房屋面積超標
集體允許修建的房屋面積是多大,就要嚴格按照規定的面積來,有些農民為了追求大房子,修建的房屋占地面積太廣,這樣的房屋是違規的。
3、任意劃地建房
房屋修建的面積和地理位置都是要服從分配,要求遵守的,不能說你看哪個地方風景好或者位置好就任意在那兒修房子,這種情況是不允許建房的。
4、佔用耕地區
耕地農作物與生活生產息息相關,
農村建房不容易,眼紅也沒有辦法呀,遵紀守法,真正有需要的農民還是可以提交申請,依法建房的。
比如:因地質災害或公益占地拆遷的房屋、家中子女很多需要分戶建房的、以及真正沒有房屋居住的農民。
法律哥提醒:土地管理方法正在實施,農村建房之前一定要明確是否可以建,在哪兒建,怎麼建這三個問題。否則很容易引起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的爭執。
編輯:彭律師
本文版權歸有事找律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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