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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農村建房新規定,以下四種情況不能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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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住行是生活的基本需求,農民們想要在農村建房,擁有一個舒服的家自然也是無可厚非的。前幾年一些賺了錢回鄉的人修起了一幢幢小洋樓,

小別墅,比起在城裡,農村建房又經濟又舒適。然而現在自加強了土地管理,新規定出臺,想要在農村建房再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了。以下五種情況就不能建房。

1、一戶兩宅及以上

也就是說,根據管理規定。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

除此之外是不允許再修建房屋的。

2、房屋面積超標

集體允許修建的房屋面積是多大,就要嚴格按照規定的面積來,有些農民為了追求大房子,修建的房屋占地面積太廣,這樣的房屋是違規的。

3、任意劃地建房

房屋修建的面積和地理位置都是要服從分配,要求遵守的,不能說你看哪個地方風景好或者位置好就任意在那兒修房子,這種情況是不允許建房的。

4、佔用耕地區

耕地農作物與生活生產息息相關,

農村哪些地方的土地適合農作都是有規記錄的,不同的土地性質有不同的用處,不能在農耕地上建房子。

農村建房不容易,眼紅也沒有辦法呀,遵紀守法,真正有需要的農民還是可以提交申請,依法建房的。

比如:因地質災害或公益占地拆遷的房屋、家中子女很多需要分戶建房的、以及真正沒有房屋居住的農民。

法律哥提醒:土地管理方法正在實施,農村建房之前一定要明確是否可以建,在哪兒建,怎麼建這三個問題。否則很容易引起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的爭執。

編輯:彭律師

本文版權歸有事找律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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