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奈曼旗文化志》分卷文學作品的啟事
《奈曼旗文化志》總卷部分已編纂完成,在其總體編制的基礎上,
一、徵集內容
(一)長篇小說卷
徵集範圍:面向全社會徵集出版或已發表的作品,作者為奈曼籍人。出版的作品具有國內統一刊號或在地市級以上且具有國內統一刊號的報刊上發表的作品。由於長篇小說篇幅較長,且多數為獨立成書,因此不作結集式出版,只對作品梗概結集出版。
報送方式及內容:1、獨立成書的報送樣刊一份(紙製版);2、在期刊上結集發表的作品要報送樣刊一份(紙製版);3、在報紙上連載的要報送報樣一份(紙製版);4、上述出版或發表的作品均要以電子版形式報送:作品名稱、字數、作者、國內統一刊號(期刊號、報刊號)、發表作品的報刊名稱、發表時間和作品內容梗概。
(二)中短篇小說卷、散文卷、詩歌卷
徵集範圍:作者為奈曼籍人。在地市級以上且具有國內統一刊號的報刊上發表的作品。
報送方式及內容:1、個人結集出版的單行本要報送樣刊一份(紙製版),同時報送電子版;2、發表的作品分別要報送樣刊一份(紙製版),電子版形式報送包括:電子版稿件、作者、發表作品的報刊名稱、發表時間。
(三)傳說故事卷、兒童文學卷
徵集範圍:面向全社會徵集作品,傳說故事卷收錄的作品必須是反映與奈曼當地事物有關聯的傳說、民間故事等。
報送方式及內容:作品以電子版形式報送,標明作者與聯繫方式。
(四)戲劇卷、歌詞曲譜卷、民歌卷、曲藝卷
徵集範圍:面向全社會徵集作品,戲劇卷作品包戲曲、小品、評劇、歌舞劇等;戲劇卷、歌詞曲譜卷的作品反映的內容必須與奈曼有關或作者為奈曼籍人;民歌卷收錄的作品為奈曼地區流行的民歌或對早期失傳的民歌進行挖掘整理的作品皆可入選,
報送方式及內容:戲劇作品要報送劇本、曲譜;民歌、歌詞曲譜須報送詞和曲;曲藝須報送劇本、唱詞等相關內容。作品以電子版(尤其是曲譜)形式報送,標明作者與聯繫方式。
(五)影視卷、攝影卷、山川景物卷、老照片卷、書畫卷
徵集範圍:面向全社會徵集作品,影視卷擬收錄作品為反映奈曼地區的電影、電視劇、具有歷史意義的電視紀錄片等;攝影卷擬收錄反映奈曼歷史、展示奈曼人文、風光、紀實類的圖片或影集,作品要獲得地市級以上文聯組織攝影大賽獎項,其反映的內容必須與奈曼有關;山川景物卷作品要求圖文並茂,主要包括奈曼旗境內的山、水、沙、石、古樹、田園風光、風景名勝等,圖片儘量保持原貌,以紀實方式記錄景物,要配有簡要的說明;老照片卷,作品為拍攝於2001年5月以前的老照片。書畫卷擬收錄的作品必須是奈曼籍作者,書法作品包括蒙漢文軟筆和硬筆書法,畫作則包含版畫、國畫、油畫、水彩畫等,每人每種字體只限一幅,畫作每人限報3幅,必須是市級以上獲獎作品。
報送方式及內容:影視作品要報送劇本、視頻等相關材料;電視紀錄片採取定向收錄、不向社會公開徵集。攝影作品、山川景物作品、要報送電子版,報送時要注明作品名稱、作者、拍攝地點、時間,每人限報人文、紀實、風光各2幅。老照片不限幅數,以具有歷史意義為主的圖片,紙質相片和電子版相片均可,標明作者、拍攝時間,並附帶圖片說明。書畫作品以電子版形式報送,標明作者與聯繫方式。
(六)方言地名卷、文物卷、傳統食品卷
徵集範圍:方言地名卷面向全社會徵集作品,除《奈曼旗地名典》記錄的之外,對奈曼旗境內各地名有新發現和考證的均可報送,對於方言和地名要有佐證,進行充分說明;文物卷定向收錄,不向社會公開徵集。傳統食品卷擬收錄奈曼旗境內的一些傳統食品做法。
報送方式及內容:方言地名作品需要報送電子版,標明作者和聯繫方式;文物卷作品報送時要注明文物名稱、關於文物的詳細介紹、電子版文物圖片。傳統食品除了報送電子版圖片,還要有詳細的製作流程和方法介紹。
二、徵集時間
從即日起至5月1日止。
三、聯繫方式
報送地點:旗委宣傳部(旗政府大樓13樓)
連絡人及電話: 左志宇:13947546615
寶金蓮:15848654287
張德忠:15947352735
電子郵箱:nmqwhz@163.com
四、有關事項說明
報送作品原件者,務必到連絡人處交付作品並進行登記,以備編纂成書後將原件退還作者。凡入選文化志系列叢書作品,將免費贈送作者文化志叢書作為酬謝。所有各卷報送的作品中有發表、獲獎等相關要求的,成稿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作品以出版、刊登、發表、參展、入選日期為限。無明確限制要求的,如傳說故事卷、山川景物卷等,報送作品日期為徵集日止。
《奈曼旗文化志》編寫組
2017年3月15日
作品以電子版(尤其是曲譜)形式報送,標明作者與聯繫方式。(五)影視卷、攝影卷、山川景物卷、老照片卷、書畫卷
徵集範圍:面向全社會徵集作品,影視卷擬收錄作品為反映奈曼地區的電影、電視劇、具有歷史意義的電視紀錄片等;攝影卷擬收錄反映奈曼歷史、展示奈曼人文、風光、紀實類的圖片或影集,作品要獲得地市級以上文聯組織攝影大賽獎項,其反映的內容必須與奈曼有關;山川景物卷作品要求圖文並茂,主要包括奈曼旗境內的山、水、沙、石、古樹、田園風光、風景名勝等,圖片儘量保持原貌,以紀實方式記錄景物,要配有簡要的說明;老照片卷,作品為拍攝於2001年5月以前的老照片。書畫卷擬收錄的作品必須是奈曼籍作者,書法作品包括蒙漢文軟筆和硬筆書法,畫作則包含版畫、國畫、油畫、水彩畫等,每人每種字體只限一幅,畫作每人限報3幅,必須是市級以上獲獎作品。
報送方式及內容:影視作品要報送劇本、視頻等相關材料;電視紀錄片採取定向收錄、不向社會公開徵集。攝影作品、山川景物作品、要報送電子版,報送時要注明作品名稱、作者、拍攝地點、時間,每人限報人文、紀實、風光各2幅。老照片不限幅數,以具有歷史意義為主的圖片,紙質相片和電子版相片均可,標明作者、拍攝時間,並附帶圖片說明。書畫作品以電子版形式報送,標明作者與聯繫方式。
(六)方言地名卷、文物卷、傳統食品卷
徵集範圍:方言地名卷面向全社會徵集作品,除《奈曼旗地名典》記錄的之外,對奈曼旗境內各地名有新發現和考證的均可報送,對於方言和地名要有佐證,進行充分說明;文物卷定向收錄,不向社會公開徵集。傳統食品卷擬收錄奈曼旗境內的一些傳統食品做法。
報送方式及內容:方言地名作品需要報送電子版,標明作者和聯繫方式;文物卷作品報送時要注明文物名稱、關於文物的詳細介紹、電子版文物圖片。傳統食品除了報送電子版圖片,還要有詳細的製作流程和方法介紹。
二、徵集時間
從即日起至5月1日止。
三、聯繫方式
報送地點:旗委宣傳部(旗政府大樓13樓)
連絡人及電話: 左志宇:13947546615
寶金蓮:15848654287
張德忠:15947352735
電子郵箱:nmqwhz@163.com
四、有關事項說明
報送作品原件者,務必到連絡人處交付作品並進行登記,以備編纂成書後將原件退還作者。凡入選文化志系列叢書作品,將免費贈送作者文化志叢書作為酬謝。所有各卷報送的作品中有發表、獲獎等相關要求的,成稿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作品以出版、刊登、發表、參展、入選日期為限。無明確限制要求的,如傳說故事卷、山川景物卷等,報送作品日期為徵集日止。
《奈曼旗文化志》編寫組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