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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垣印記」一座城市發展的見證者——五一廣場

張 垣 印 記

1951年4月30日,五一廣場竣工。

編者按

1951年4月30日,“五一廣場”竣工,體育場建成之後,一直是張家口市民開展體育運動的重要場所,大型的運動會和部分學校運動會都選在體育場舉辦,

全市很多重大慶祝活動也會在“五一廣場”舉行,隨著城市的發展,體育場也逐漸成為周邊眾多社區居民鍛煉和散步的活動場所。作為一座綜合性的體育場,“五一廣場”不僅承載了張家口人的記憶和鄉愁,更是張家口市歷史發展的見證。今天,張垣方志帶您一起瞭解“五一廣場”的歷史,並選錄曾經在這裡發生的歷史事件以饗讀者,歡迎在文章後互動留言。

五一廣場

張家口市最早的廣場是1913年修築的張家口公共體育場,今為張家口市職教中心所在地,新中國成立後,已破爛不堪。1950年,在察哈爾省主席張蘇的直接關杯下,由省體育分會投資一億元(相當於現在人民幣一萬元),在橋東沙河路西側一片荒灘和部分菜地上破土興建體育場,

時稱“察哈爾省人民體育場”,經過基建部門努力和發動各界群眾義務勞動,歷時一年,於1951年4月30日竣工,因為體育場竣工時間正好是“五一”勞動節前夕,為慶祝“五一”勞動節,所以又被稱為“五一廣場”。體育場占地面積約2.3萬平方米,有400米跑道8條,內含1個足球場,可容納觀眾8000余人。

1952年11月,察哈爾省撤銷後,改為張家口市人民體育場。1958年為迎接第一屆全國運動會的召開,

體育場周圍修建了5層看臺。在60年代以前,張家口市體育場是河北省的一流場地,幾乎每年都承擔全省田徑比賽和接納河北省田徑隊來張集訓的任務。

五一廣場

1968年1月6日,張家口市“紅衛兵”組織實現大聯合,成立自稱“紅城紅代會”的組織。12日,萬名“紅衛兵”在五一廣場舉行大會,

以示慶祝。1月20日,“張家口市革命委員會”成立(下稱“市革委”)。次日,市革委在“五一廣場”召開10萬人參加的慶祝遊行大會,並向全市發出公告,稱:“從即日起,張家口市黨、政、財、文一切大權統歸市革委”。大會向毛主席發出致敬電。5月30日,張家口市熱烈歡送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大會在“五一廣場”隆重召開。

五一廣場

1973年5月,全國青年足球比賽張家口賽區在開幕式在“五一廣場”舉行。

1979年9月9日,在“五一廣場”舉辦為期10天的物資交流大會。參加大會的有全國20多個省、市、自治區的500多個單位。上市商品有輕紡、皮毛、制革、化工、電子、五金、日用百貨、煙酒茶糖及農副土特產品、日用雜品、大牲畜等共20多類約萬餘種。大會成交額達600余萬元,其中合同金額409萬元。

1982年—1983年7月,團夥首犯付利夥同沈寶生等10余人,利用自製六輪手槍、火槍、雷管、大刀、匕首等兇器,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調戲婦女、橫行霸道,嚴重擾亂了張家口市的社會治安秩序。1983年,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開始以後,以付利為首的22人團夥被依法逮捕。1983年9月,付利等5人被判處死刑,在“五一廣場”召開公審大會後槍決。

五一廣場

2008年年末,體育場有職工30多人,場館設備齊全,其中田徑場面積達3萬多平方米,設有主席臺、2萬多人的看臺、400米的標準跑道8條;足球訓練場2塊,總面積6600多平方米;看臺燈光籃球場1座;室外小籃球場3個,設有旱冰館1座,可供活動面積達3000多平方米;設有訓練館1座,有各類單項訓練的大、中、小訓練房間及可供球類訓練活動的大廳,計2000多平方米。可接待全國、省市的大型單項體育活動。

2010年,張家口“五一廣場”綜合改造項目啟動,在經歷無數風雨,見證無數歷史時刻後,位於城市中心的“五一廣場”被拆除。

(本文編選自《張家口市志》《張家口市橋東區志》稿,如要轉摘,請聯繫作者)

其中合同金額409萬元。

1982年—1983年7月,團夥首犯付利夥同沈寶生等10余人,利用自製六輪手槍、火槍、雷管、大刀、匕首等兇器,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架鬥毆、尋釁滋事、調戲婦女、橫行霸道,嚴重擾亂了張家口市的社會治安秩序。1983年,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開始以後,以付利為首的22人團夥被依法逮捕。1983年9月,付利等5人被判處死刑,在“五一廣場”召開公審大會後槍決。

五一廣場

2008年年末,體育場有職工30多人,場館設備齊全,其中田徑場面積達3萬多平方米,設有主席臺、2萬多人的看臺、400米的標準跑道8條;足球訓練場2塊,總面積6600多平方米;看臺燈光籃球場1座;室外小籃球場3個,設有旱冰館1座,可供活動面積達3000多平方米;設有訓練館1座,有各類單項訓練的大、中、小訓練房間及可供球類訓練活動的大廳,計2000多平方米。可接待全國、省市的大型單項體育活動。

2010年,張家口“五一廣場”綜合改造項目啟動,在經歷無數風雨,見證無數歷史時刻後,位於城市中心的“五一廣場”被拆除。

(本文編選自《張家口市志》《張家口市橋東區志》稿,如要轉摘,請聯繫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