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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紀委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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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北市紀委通報

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具體情況,一起來看看吧

一、烈山區教育局黨委委員、教育督學李興良違規操辦女兒婚宴問題。

2016年6月至7月,李興良在操辦女兒婚宴期間安排區教育局同事及下屬學校教師幫忙,並違規收取同事、下屬和服務物件禮金3000元。同時,李興良還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幫助妻子向區屬學校推銷襪子。李興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上交財政。

二、濉溪縣濉溪鎮城南工委黨總支原書記梁永忠私車公養問題。

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梁永忠多次使用單位加油卡給兒子私家車加油,共計消費4524.32元。梁永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上交財政。

三、相山區渠溝鎮橋頭村黨總支書記朱亞峰等人公款旅遊問題。

2012年8月底,朱亞峰、曹猛(村委會主任)、牛金領(村黨總支委員)三人利用參加第十二屆全國“村長”論壇之機,提前7天外出,

先後繞道遊覽成吉思汗陵、崆峒山等多個旅遊景點。2013年2月,朱亞峰等人用公款報銷上述旅遊費用。朱亞峰、曹猛、牛金領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賠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四、杜集區朔裡鎮段莊村黨支部委員周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履職的宴請問題。

2017年2月17日(週五)上午,根據上級安排,周傑配合高鐵專案110KV線路工程建設方共同清點沿線地面附屬物。中午,周傑接受該工程建設方邀請,

在某飯店用餐並飲酒。周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淮北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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