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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新建項目報建時不需同時繳納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

天府發佈記者從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規劃建設與城市管理局(以下簡稱規建局)瞭解到,成都天府新區剛剛出臺了《成都天府新區直管區建設專案一站式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其中,不僅明確取消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等三項收費專案,對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的減免範圍和減免標準作出相應調整,還將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繳費節點調整到人防驗收時。

一次繳費調整為兩次繳費

2015 年成都天府新區制定了《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建設專案一站式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有效期已於2017年2月5日截止。

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規定,凡在新區範圍內新建、改建和擴建各類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單位(含外資企業)和個人,均應一站式交納建設專案報建費(以下簡稱“報建費”),包含特大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以下簡稱“基礎設施配套費”)、文物勘探發掘費;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限城市規劃區內)。

據規建局建管處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此前的《暫行辦法》,建設單位需一次性繳納報建費和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此次《管理辦法》對後者的繳納節點進行了合理地調整,即建設單位分兩次在天府新區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政務服務中心”)交納:即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前按標準足額交納報建費;在辦理人防驗收手續時交納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

“這樣便於企業籌措資金,合理規劃專案工期。”

《管理辦法》還明確落實有關政策,取消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白蟻防治費等三類收費專案。

減免範圍和減免標準作出相應調整

《管理辦法》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實施辦法》《關於進一步規範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6〕650號)檔精神,

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減免範圍和減免標準作出相應調整。

幼稚園、學校教學樓和校舍、公益性醫院的醫療和保障用房、福利院(敬老院、養老院)、為殘疾人修建的生活、康復服務設施,以及公益性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和青少年校外活動場所等減半收取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

五類新建專案免收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

①由政府規劃並享受優惠政策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房、經濟適用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項目。

②經批准的臨時民用建築和不增加面積的危房改造項目。

③因水災、火災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損壞後,按原面積修復的民用建築。

④地下交通幹線、地下商業娛樂設施、地下停車場、地下過街道、共同溝等兼顧了人民防空要求的民用建築。

⑤國家規定的其他減免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的新建民用建築項目,免交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

無減免報建費可即時辦理

按照《管理辦法》,黨、政、軍機關,居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修建的辦公用房、社區工作用房,醫療、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用房等可按70%交納基礎設施配套費;大中專院校及大學園區修建的教學、科研設施及學生公寓,中學、小學、幼稚園修建的教學設施及學生公寓,企業的生產用房、高新技術企業的科研用房,每套建築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軍隊幹部住宅,政府投資建設的圖書館、影劇院(藝術中心)、體育場館(全民健身中心)、公共停車場(庫)、博物館(文物展廳、文化遺址、美術館)等建築,非政府投資且獨立占地建設的圖書館、影劇院(藝術中心)、體育場館(全民健身中心)、公共停車場(庫)、博物館(文物展廳、文化遺址、美術館)等建築,農貿市場以及經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批准並指定機構組織建設的用於安置居民的舊城改造安置房、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可按50%交納基礎設施配套費。

軍隊修建的營房,大中專院校及中學、小學學生食堂,民政部門建設的敬老院、福利院、榮軍院、孤兒院,民政部門所屬的專業性殘疾人康復中心,殘疾人的生產、生活用房等非贏利性民政福利設施,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汙水處理廠、開閉所等市政公共環衛設施,城市公共(軌道)交通場站、車站及後方設施建設等可免交基礎設施配套費。

天府新區政務服務中心

3月20日起,規建局已經將部分涉及工程建設專案和建設類企業、人員資質初審與備案的行政權力和服務等10項事項委託政務服務中心受理並辦結,其中包括建設項目行政事業型收費核繳(無減免)。“也就是說,沒有享受減免的報建費可以在政務服務中心當場辦結。”

同時,規建局也將按照《管理辦法》更加嚴格對建設項目的報建費、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的減免等的審核把關,確保各類收費減免合規合法。

⑤國家規定的其他減免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的新建民用建築項目,免交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

無減免報建費可即時辦理

按照《管理辦法》,黨、政、軍機關,居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修建的辦公用房、社區工作用房,醫療、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用房等可按70%交納基礎設施配套費;大中專院校及大學園區修建的教學、科研設施及學生公寓,中學、小學、幼稚園修建的教學設施及學生公寓,企業的生產用房、高新技術企業的科研用房,每套建築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的軍隊幹部住宅,政府投資建設的圖書館、影劇院(藝術中心)、體育場館(全民健身中心)、公共停車場(庫)、博物館(文物展廳、文化遺址、美術館)等建築,非政府投資且獨立占地建設的圖書館、影劇院(藝術中心)、體育場館(全民健身中心)、公共停車場(庫)、博物館(文物展廳、文化遺址、美術館)等建築,農貿市場以及經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批准並指定機構組織建設的用於安置居民的舊城改造安置房、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可按50%交納基礎設施配套費。

軍隊修建的營房,大中專院校及中學、小學學生食堂,民政部門建設的敬老院、福利院、榮軍院、孤兒院,民政部門所屬的專業性殘疾人康復中心,殘疾人的生產、生活用房等非贏利性民政福利設施,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汙水處理廠、開閉所等市政公共環衛設施,城市公共(軌道)交通場站、車站及後方設施建設等可免交基礎設施配套費。

天府新區政務服務中心

3月20日起,規建局已經將部分涉及工程建設專案和建設類企業、人員資質初審與備案的行政權力和服務等10項事項委託政務服務中心受理並辦結,其中包括建設項目行政事業型收費核繳(無減免)。“也就是說,沒有享受減免的報建費可以在政務服務中心當場辦結。”

同時,規建局也將按照《管理辦法》更加嚴格對建設項目的報建費、防空地下室異地建設費的減免等的審核把關,確保各類收費減免合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