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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萬里程調成1.7萬,二手車平臺檢出後竟幫助隱瞞

去年6月,他駕駛從二手車平臺購買的“准新車”,在廣州南沙港快速路上行駛時,車子的時速由110公里瞬間降至60公里,油門完全失去反應。平臺標注顯示,這輛二手車上牌8個月,里程數為9166公里。

然而該車實際行駛里程已超過5萬公里。

全文4031字,閱讀約需4分鐘。

▲3月14日,二手車平臺檢測人員正在檢測一輛“調表車”。

孫田表上顯示多少就是多少。”

一位在4S店專門從事汽車售後服務的資深人士介紹,大部分二手車平臺檢測水準還停留在比較粗放的狀態,

如憑經驗判斷外觀、口頭詢問等手段。而多數車輛的里程數,僅需通過查詢車架號或者調取4S店保養記錄即可核實。

▲二手車平臺檢測人員掀開引擎蓋觀察車輛內部情況。

“調表車”當天上線交易平臺

在多次體驗調查中,新京報記者發現,二手車平臺還存在檢測出里程表異常也不標注的情況。

3月14日,記者又使用一輛索納塔轎車預約了瓜子二手車檢測。

檢測人員先後檢查了車輛外觀、內飾、引擎蓋內部、後備廂等部位,並使用膜厚測試儀測試車漆厚度。之後,對方將車輛行駛證上標注的車架號輸入手機內一個軟體,軟體明確顯示該車里程數異常。

事實上,這輛用於檢測的索納塔轎車確實為“調表車”——經查詢該車的4S店維修記錄,

2015年11月29日時,該車的里程數就達到56365公里,但檢測時,此車里程表上顯示的里程數僅為17000公里。

檢測人員表示,車輛里程數有改動,上線後會標明。此外,因車輛過戶時間較短,只能上線瓜子旗下的車速拍平臺。

意外的是,當晚車輛上線後,平臺上顯示的里程數為調試後的17000公里,且並未注明有改動或異常。

3月15日,車速拍工作人員致電,稱有消費者出價想要購買,拍價為12.8萬,

如對此價格滿意,可儘快安排買家看車。

即將進入交易流程的“調表車”會標注真實情況嗎?對方介紹,該車里程數就是此前檢測中里程表所顯示的數位,平臺上“沒有做其他說明和標注”。

隨後,記者又以買家身份致電客服,諮詢該車車況。客服人員在查詢車輛單號後也表示,評估結果顯示,車輛里程沒有調過。

而唯一有可能查到調表情況的4s店維修記錄等詳細車況服務,在平臺上變成了付費查詢。

即買車人的競拍價格達到車主的心理預期時,才能免費查看,否則需要先在平臺至少充值1000元,再花費10元查詢。“為何查看車輛資訊還要額外花錢?”有消費者提到。

▲維修記錄顯示,被檢測車輛里程數已達56365公里介面實現,直接輸入數值,“想改多少就改多少”。

▲二手車平臺檢測人員正在檢查察車輛內部情況。

“調里程或涉嫌違法犯罪”

“二手車調低里程表”幾乎成了“公開秘密”。據瞭解,此行為不但可能導致買賣糾紛,同時極易引發違法犯罪。

《計量法》規定,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和偽造資料,給國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可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並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相關部門將加強對此類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構成犯罪的,一旦發現,嚴厲打擊。

“二手車交易平臺的作用是為賣家發佈資訊,並促成買賣雙方達成協議。”北京二中院法官提到,平臺在提供居間服務時,需向買家如實提供準確車況和全面履行檢驗義務,如存在沒有如實披露或存在故意隱瞞,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提起訴訟,平臺可能會被判承擔一定責任。

中聞律師事務所池芬芳律師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王才亮律師提到,二手車平臺上線虛假里程車的行為,涉嫌與賣家共謀欺詐,需承擔民事上的連帶責任,消費者有權要求撤銷合同,並要求由平臺和賣方共同賠償其經濟損失;此外,消費者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要求追究平臺的行政責任,對此類行為進行查處並進行罰款。

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盧通 王鵬 李禹潼 攝影/新京報記者 黃銳毅

▲維修記錄顯示,被檢測車輛里程數已達56365公里介面實現,直接輸入數值,“想改多少就改多少”。

▲二手車平臺檢測人員正在檢查察車輛內部情況。

“調里程或涉嫌違法犯罪”

“二手車調低里程表”幾乎成了“公開秘密”。據瞭解,此行為不但可能導致買賣糾紛,同時極易引發違法犯罪。

《計量法》規定,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和偽造資料,給國家和消費者造成損失的,可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並可處2000元以下罰款。相關部門將加強對此類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構成犯罪的,一旦發現,嚴厲打擊。

“二手車交易平臺的作用是為賣家發佈資訊,並促成買賣雙方達成協議。”北京二中院法官提到,平臺在提供居間服務時,需向買家如實提供準確車況和全面履行檢驗義務,如存在沒有如實披露或存在故意隱瞞,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提起訴訟,平臺可能會被判承擔一定責任。

中聞律師事務所池芬芳律師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網路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王才亮律師提到,二手車平臺上線虛假里程車的行為,涉嫌與賣家共謀欺詐,需承擔民事上的連帶責任,消費者有權要求撤銷合同,並要求由平臺和賣方共同賠償其經濟損失;此外,消費者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要求追究平臺的行政責任,對此類行為進行查處並進行罰款。

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盧通 王鵬 李禹潼 攝影/新京報記者 黃銳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