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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扣6分,誤闖即停不扣分!

開車中我們遇到的最常見的違章就是闖紅燈。很多時候都是由於我們的疏忽大意,導致了這個違章事件的發生。基本上大家查詢到了自己的紅燈違章後,都是默認了自己的違章行為並去自覺交了罰款。

但是,大家知道,到底怎麼樣的情況才能判定為闖紅燈呢?相信很多人都一知半解吧,下面我就來給大家普及下闖紅燈判定的情況。

對於一般的闖紅燈違規事件,電子眼會抓拍三張照片才會判定你是否闖了紅燈。一張是車前胎越過停止線,

一張是全車越過停止線,一張是車輛消失在路口。只有滿足了這3個條件,闖紅燈才會被判定罰款100元並且扣6分。但是,如果你不小心闖過停止線,哪怕是已經越過了停止線,只要及時發現並且停車不動都不會罰你闖紅燈。因為這種情況是屬於越線停車,根據交通法規定是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扣分2分但不是按照闖紅燈來處理。但是這裡有一點必須要注意,
如果已經越過停止線,就立即停住,不要前後移動,因為這樣非常容易發生碰撞。另外,探頭是拍攝移動違法,本來停止不動不會受罰,因為過大距離的移動反而會被拍。

如果是因為紅綠指示燈出現故障或者是因為視線被遮擋導致了闖紅燈的行為可以通過行政覆議、行政訴訟等管道申訴,

確定真的不是因為個人原因造成的闖紅燈,不算違章,不必罰款和扣分。

還有一種情況是交警的指揮與信號燈的提示有出入,結果導致了闖紅燈的行為。這時候我們必須首先遵循交警的指揮。如果因為交警指揮而“被闖紅燈”,駕駛人可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開具調流證明,撤銷處罰。

有的人因為後車的汽車追尾結果闖了紅燈,遇到這樣的情況,交警出具的違法時間與電子眼拍照的違法時間相一致的事故處理證明書去進行申訴來撤銷處罰。

按123號令,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記6分不僅包括闖紅燈,同時也包括闖黃燈。黃燈原本是對司機以警示、對交通以緩衝。按國際慣例,黃燈亮時應停車,不停車屬於違章。若黃燈亮起時車身任何一部分已過線,都可繼續開過去。如沒過線則應刹車停住,哪怕越過斑馬線也要停住,只要停住就不處罰。反之是和闖紅燈一樣處理的。

為避免闖紅燈的發生,開車的朋友從距路口50米的範圍內就應當稍抬油門,適當減速。當車輛距路口10米左右時,信號燈如果仍是綠燈,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加速通過。因為即使這時信號燈發生變化,車輛也有足夠的時間通過停止線。

有的時候我們寧等三分,勿搶一秒。因為往往這搶來的幾秒就會徹底改變我們的一生。為了自身安全,為了他人的安全,為了一個和諧的社會,請大家在紅綠燈前放慢車速,依法安全開好車。

哪怕越過斑馬線也要停住,只要停住就不處罰。反之是和闖紅燈一樣處理的。

為避免闖紅燈的發生,開車的朋友從距路口50米的範圍內就應當稍抬油門,適當減速。當車輛距路口10米左右時,信號燈如果仍是綠燈,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加速通過。因為即使這時信號燈發生變化,車輛也有足夠的時間通過停止線。

有的時候我們寧等三分,勿搶一秒。因為往往這搶來的幾秒就會徹底改變我們的一生。為了自身安全,為了他人的安全,為了一個和諧的社會,請大家在紅綠燈前放慢車速,依法安全開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