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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結婚時我自己墊付2萬彩禮,沒曾想還是被婆婆看不起!

關於我的婚姻,想想都覺得自己委屈。當初由於不小心我是未婚先孕的。

我們家是姐妹兩個,當初姐姐結婚的時候,姐夫家給了6萬彩禮。所以,在我懷孕後提到了彩禮這個事情,父母也是要了6萬彩禮。但是我的婆婆知道我懷孕後就不願意出這個彩禮錢。

這個事情發生之後,反正我的父母是相當氣憤的。當時父母說要是他們家不答應那就是不講理的一家人,就要帶著我去醫院把孩子打掉。

因為我和男友是比較相愛的,最後我和他協商出了一個辦法他勸他父母拿了兩萬,

而他自己有兩萬的存款,然後我在出兩萬塊錢,但是我這個錢是瞞著我父母的。後來用這樣的方式我們湊夠了6萬彩禮錢,順利的完成了婚禮。結婚後我媽也是把這6萬彩禮存在我的名下。

但是這樣辛苦換來的一段婚姻,貌似根本沒有得到婆婆的支持。她打心眼裡有點看不起我,其實我根本就無法理解,彩禮錢你只出了兩萬,

是我們自己想辦法才堵住了我父母的口,難道這樣你還不滿意?

事實證明,她的確是不滿意的。我嫁到她家半年的時候,就已經懷孕8個多月了,所有的事情還都是我自己做,其實這些也都是無所謂的。只是有時候她做事是太讓人生氣,比如做飯,只要是她主動做,她根本就不會煮我的份,還編出一些以為我不在家,以為我不吃的謊言。這都是什麼呀,難道人的一日三餐還有區別呀,

真是搞不懂。

這些事情我都給老公說過,老公也找他的母親談過,但是婆婆還一直是這個樣子,後來老公說實在沒辦法我們就搬出去住,讓我母親來照顧我一段時間,到時候看我婆婆還好意思不。

其實我也不是那種喜歡鬧的人,我就接受了老公的意見,走一步看一步吧,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