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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核能技術重大突破!可為60萬噸海上浮島航母提供充足能源

【迷 彩 先 生 迷 彩 軍 事 短 評 第 1187 期】

近日,第十二屆中國國際核電工業展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展出上中核集團展區一項名為“玲龍一號”的中國第三代海上核電專案格外顯眼,據介紹這就是此前大家非常關注的,海上移動核能小型反應堆,嫩夠實現半潛式。據介紹,該移動平臺系統能夠為遠海提供充足的電能,並且成本只有常規電力的40%,同時,“玲龍一號”是全球首個通過IAEA通用反應堆安全審查(GRSR)的先進小堆技術。

這種海上能源補給平臺能夠直接應用於軍事領域,配合之前已經曝光的中國正在設計的“浮島式海上作戰平臺”,能夠實現意想不到的效果。近年來展出的一系列海洋超大型浮體基地模型的結構示意圖,左側為工作和生活區,包括萬噸級碼頭泊位和3000米長的大型機場,

右側為海上風力發電和潮汐能發電站等功能區,用於給左側模組供電,預計總排水量能夠達到50~60萬噸級別,更具需要可在海上進行直接組裝貨採用固定整體漂浮兩種。

按照美軍原參聯會副主席歐文斯海軍上將的觀點,海軍將集中發展這樣兩種類型的航母:一種是前沿存在型航母,

簡單的說就是我們現在所見到的“尼米茲級”核動力航空母艦,這種航母曾經稱為“沿海超級艦”,類似於制海艦性質,平時部署在敵對國家的正面海域,主要任務是執行防空、抵進轟炸和兩栖登陸支援等。另一種就是我們今天所要講的“作戰型航母”。這種航母的概念基本確定為“海上浮動基地”,俗稱浮島式航母。

有些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沒有錢就不要想著去造航母,從而把依託于平臺建設的“浮島式航母”也想的非常複雜,其實第二種“漂浮式航母”方案相較於第一種高度資訊化的前沿作戰航母,相對技術難度反而較低。美軍在使用尼米茲級航母的過程中,反而希望能夠出現一種平臺越簡單、越便宜的新型海上作戰平臺的出現,

這也是對“浮島式航母”的實戰論證。

其實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英國人在馬島海戰中就用上傳改裝成一些飛機運載艦,戰爭結束之後又用一艘大型滾裝集裝箱貨船改稱海軍正式服役的航空訓練艦(命名為“白眼巨人號”),滿載排水量3萬噸,能夠攜帶12架垂直、短距起降戰鬥機和6架直升機,其作戰實力甚至超過了當時英國海軍“無敵級”輕型航母。美軍也在八十年代開展過一項名為“阿拉巴霍計畫”,該計畫的做法就是利用大型商船改裝為飛機起降平臺,這些艦艇遠離戰區,

不進入有威脅的海域,不直接參加戰鬥,因此安全性有所保障。按照五角大樓的計畫,如果把2艘尼米茲級航空母艦部署在高威脅前沿區,把一艘浮島式航母部署在遠離戰區的海域,其總體達到的作戰效能超過5個尼米茲級航母戰鬥群!美軍計畫在2020~2025年之後實現這種武器的首次利用。

在中國,該專案被稱為是“中國大型衍架式浮島航母平臺”這個項目在2014年的《海洋工程創新與建設海洋強國論壇》上揭曉,海洋超大型浮體可以沿海島或島嶼群為依託,由多個半潛式基本結構模組拼接成總長為2400至3200米的超大型主體結構,碼頭、浮式船塢、可再生能源裝置等功能結構模組可根據需要拼接在主體結構模組上,形成軍民兩用基地。預計造價在200億人民幣左右(與國產001A型航母造價相當),能接受起降的艦載機在200~300架,排水量按照不同的需要在30~60萬噸左右。

綜合方面考量,中國未來同時發展前沿作戰型航母和浮島式航母的可能性非常大,根據國際法規定,軍艦就是一國流動的領土,是國家主權的象徵,未經許可不得靠近,中國擁有廣闊的海洋領土,發展這種平臺非常合算,如果在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爭議地帶等海域部署,從而能夠使海、空軍力量在中遠海域進行正常巡邏,戰時作為後勤補給、支援作戰的重要活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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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載排水量3萬噸,能夠攜帶12架垂直、短距起降戰鬥機和6架直升機,其作戰實力甚至超過了當時英國海軍“無敵級”輕型航母。美軍也在八十年代開展過一項名為“阿拉巴霍計畫”,該計畫的做法就是利用大型商船改裝為飛機起降平臺,這些艦艇遠離戰區,

不進入有威脅的海域,不直接參加戰鬥,因此安全性有所保障。按照五角大樓的計畫,如果把2艘尼米茲級航空母艦部署在高威脅前沿區,把一艘浮島式航母部署在遠離戰區的海域,其總體達到的作戰效能超過5個尼米茲級航母戰鬥群!美軍計畫在2020~2025年之後實現這種武器的首次利用。

在中國,該專案被稱為是“中國大型衍架式浮島航母平臺”這個項目在2014年的《海洋工程創新與建設海洋強國論壇》上揭曉,海洋超大型浮體可以沿海島或島嶼群為依託,由多個半潛式基本結構模組拼接成總長為2400至3200米的超大型主體結構,碼頭、浮式船塢、可再生能源裝置等功能結構模組可根據需要拼接在主體結構模組上,形成軍民兩用基地。預計造價在200億人民幣左右(與國產001A型航母造價相當),能接受起降的艦載機在200~300架,排水量按照不同的需要在30~60萬噸左右。

綜合方面考量,中國未來同時發展前沿作戰型航母和浮島式航母的可能性非常大,根據國際法規定,軍艦就是一國流動的領土,是國家主權的象徵,未經許可不得靠近,中國擁有廣闊的海洋領土,發展這種平臺非常合算,如果在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爭議地帶等海域部署,從而能夠使海、空軍力量在中遠海域進行正常巡邏,戰時作為後勤補給、支援作戰的重要活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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