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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傑倫的這次道歉,會收穫“哎呦,不錯喲”的好評嗎?

寫下這個標題,也許有人認為筆者在鑽牛角尖。

可是,捫心自問:我有嗎?

新聞照片

西部網4月30日消息,談了三年戀愛,西安姑娘小劉終於要在今天和她的心上人舉行婚禮了,可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婚禮現場上,新郎的親朋們竟都是被雇來的!

對於此事,媒體給出的標題是:《婚禮出"怪事" 男方親朋竟全是雇來的"演員"》。

可是,有規定命令禁止,婚禮不得雇“演員”嗎?

人家小哥有的是錢,想雇一些群眾“演員”來紮場子,可以不?有的款爺婚禮現場不也請了許多不認識的人“免費吃一餐”並有紅包等大禮相送嗎?倒也沒見,

誰誰報警將這些出手闊綽的新郎官給抓了。

再說,一個姑娘家,與人談朋友幾年,這頭都舉行婚禮了,那頭居然還不知道男方的父母是who,能怨誰?要怪,只怪你沉浸在“這就是愛”中“糊裡又糊塗”,傻傻地分不清。這“兩頭”的極不對稱,讓人不可思議。身處資訊化時代,資訊還如此閉塞,姑娘實在應該反思。

還有了,愛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既然愛對方,幹嘛非得別人的親朋好友前來參加婚禮呢?注意了,結婚證才是合法婚姻的唯一憑證。只要有了結婚證,對方的親朋好友來不來,又至於來多少,真的不打緊。

新聞中說,在婚禮現場,雇人的事情被戳穿之後,女方家就報了警,新郎隨即被警方帶走。目前,西安市公安局灃東新城分局阿房宮派出所已介入調查。這就讓人有點搞不懂了,

雇"演員"對姑娘造成傷害了嗎,怎麼還要報警呢?幾年的感情,難道就被若干“演員”給攪黃呢?

結婚是要扯證的,鬧到派出所就是要離婚的節奏,姑娘你真的想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