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雙叒叕在不該抽煙的地方嘬煙頭,後果很嚴重
想抽煙,你找對地方了嗎?織裡多名男子就因為在錯誤的地方,
喜歡吸煙的朋友注意了,在一些場所一定要約束自己的行為!
●3月14日,魯某在織裡鎮慶豐路某童裝廠內(明知該車間是系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吸煙,後被織南派出所民警查獲, 現魯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3月14日,
現場照片
現場照片
現場照片
現場照片
●3月14日,劉某在織裡鎮益民路某童裝廠內(明知該車間是系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吸煙,
●3月14日,張某在織裡鎮益民路某童裝廠內(明知該車間是系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吸煙,後被織北派出所民警查獲,現張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在派出所民警耐心地勸導下,該四名男子認識到在易燃易爆場所抽煙是十分危險的行為,嚴重威脅到了公共安全,並表示一定痛改前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
老蔡驛站溫馨提醒:大家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標注有‘禁止吸煙’字樣的公共場所,特別是網吧、商場、電影院、加油站、工廠車間等屬於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