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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出現貨物受損,只能賠償快遞費合理嗎?

近日,南方都市報的一則“深圳土豪買了個680萬的鼎,收到快遞變成一塊一塊”的新聞火爆網路,引起廣大消費者的熱烈討論。快跟著消費保去看看是怎麼回事。

寄件人是湖南的譚先生,

自稱家中有一件祖傳的西周青銅鼎。今年3月,被680萬元價格賣給深圳一“土豪”,接著他就快遞將這件“寶貝”寄給對方。 然而不幸的是,快遞箱到深圳後,青銅鼎壞成了碎塊!震驚不已的譚先生認為,快遞公司應賠償“寶貝”的價值及相關損失,共計980多萬元。而快遞方認為,貨物破損確為己方責任,但譚先生的寄件單上寫的是“瓷器”,若早知是古董文物,根本不會受理寄件。並且認為這青銅鼎的真偽與價值也需要證明檔,
因此,快遞公司只願意賠償運單險3萬元。

收件時青銅器就被損毀

據瞭解,譚先生曾帶著“寶貝”找專家進行鑒定,專家鑒定為西周時期的青銅器。但記者發現,該鑒定文書系專家個人開具的,並無權威機構的認定。

譚先生表示,委託快遞公司將“寶貝”運到深圳時,千叮萬囑地告訴快遞方,貨物是貴重物品一定要小心。”其表示,寄件時快遞員還收了78元的包裝費,“把青銅器包得嚴嚴實實的。”譚先生當時還買了150元的運單保險,投保金額為3萬元。快遞方當時表示,“知道是貴重的東西,包裝做得很好,放心。”寄完件後,譚先生還收到快遞公司發來的短信提醒,“尊敬的客戶,你寄往〈深圳市〉的快件已妥妥的打包完畢,
即將出發,請放心。收件時間04月02日18時38分,快件單號:5067xxxx8686。”

本以為萬無一失的譚先生卻在第二天貨到深圳時,被見證人王先生告知,收貨時“寶貝”已經損毀。“當時王先生和送貨員當面驗的貨,發現箱子裡面的東西全碎了。”其提供的快遞單顯示,托寄物為瓷器。對此,譚先生解釋稱,當時快遞員沒有在快遞單寫明物品詳情,“托運的是青銅器,不好寫明,只能寫瓷器。”

找快遞公司索賠無果

譚先生表示,在發現東西損毀後,他和中間人王先生馬上向快遞公司反映情況,希望對方給個說法。“連續好多天打電話要說法,起初他們讓我等,但之後又說只能按照投保金額理賠3萬元,但這顯然不合理。”譚先生認為,其通過快遞郵寄古董藝術品,

寄件時藝術品是完好無缺的,但收貨時卻被損毀,快遞公司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快遞:公司願擔責但需提供相關證明

對此,當事快遞公司相關負責人稱,此事確為快遞公司的責任,公司方面也願意就此事負責,“但現在說東西是青銅器,寄件客戶也沒能拿出相應的證明文件。”該名負責人表示,當時客戶投了150元的運單險,如今物品出現損壞,按照正常程式系由客戶提供相關證明進行賠償,即投保金額的3萬元。

律師:按青銅器市場價進行賠償,可能性較小

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毛鵬律師表示,2013年出臺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版相關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在上述案例中,如青銅器的價值確實高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消費者理應採取特別的郵寄管道,如果消費者採用普通快遞的模式進行交付貨物,而且也選擇了保價模式,確認了保價的金額僅為3萬元,在此情況下,貨物出現毀損,消費者要求快遞公安按照青銅器的實際市場價值進行賠償,可能難以獲得法院的支持。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快遞公司在運輸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法院在賠償限額方面可能會有所突破,但按青銅器的市場價格來進行賠償,可能性還是較小。

消費保溫馨提醒:

譚先生的遭遇在旁人看來或許有些好笑,但如果自己遇到了,一定非常痛苦。因此,消費保希望廣大消費者在快遞貴重物品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1、寄件一定要選擇速度快,走件穩定,有規模,口碑好的大公司。

2、寄送貴重物品之前一定要保價,聲明貴重物品的價值,並支付其保價費用,與快遞公司取得共識,不能夠隱瞞,導致受損或丟失後的索賠糾紛。

3、必須明確自己的保價流程和快遞方的告知義務,達成一致後要對貴重物品進行妥善的包裝處理,尤其是易碎物件必須仔細包裝,最好打木架子,確保運輸途中的安全。

4、快件簽收,首先要查看快件外包裝是否損壞,確認後打開包裝,查看貨物後再簽字。

5、發生了受損或丟失情況,首先與快遞公司進行協商,有前期的準備就直接按協議辦事。如果沒有協定,先向郵政業消費服務熱線12305進行投訴。

6、如果投訴不成功,可以向協力廠商消費維權平臺消費保等進行投訴。通過調節,達成賠償意向。調解不成功的情況下,可以向對方的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最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其實大家都不想出現麻煩,所以用快遞進行貴重物品的寄送,可以選擇其他的保障措施,例如購買商業運輸保險合同。

即投保金額的3萬元。

律師:按青銅器市場價進行賠償,可能性較小

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毛鵬律師表示,2013年出臺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版相關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在上述案例中,如青銅器的價值確實高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消費者理應採取特別的郵寄管道,如果消費者採用普通快遞的模式進行交付貨物,而且也選擇了保價模式,確認了保價的金額僅為3萬元,在此情況下,貨物出現毀損,消費者要求快遞公安按照青銅器的實際市場價值進行賠償,可能難以獲得法院的支持。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快遞公司在運輸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法院在賠償限額方面可能會有所突破,但按青銅器的市場價格來進行賠償,可能性還是較小。

消費保溫馨提醒:

譚先生的遭遇在旁人看來或許有些好笑,但如果自己遇到了,一定非常痛苦。因此,消費保希望廣大消費者在快遞貴重物品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

1、寄件一定要選擇速度快,走件穩定,有規模,口碑好的大公司。

2、寄送貴重物品之前一定要保價,聲明貴重物品的價值,並支付其保價費用,與快遞公司取得共識,不能夠隱瞞,導致受損或丟失後的索賠糾紛。

3、必須明確自己的保價流程和快遞方的告知義務,達成一致後要對貴重物品進行妥善的包裝處理,尤其是易碎物件必須仔細包裝,最好打木架子,確保運輸途中的安全。

4、快件簽收,首先要查看快件外包裝是否損壞,確認後打開包裝,查看貨物後再簽字。

5、發生了受損或丟失情況,首先與快遞公司進行協商,有前期的準備就直接按協議辦事。如果沒有協定,先向郵政業消費服務熱線12305進行投訴。

6、如果投訴不成功,可以向協力廠商消費維權平臺消費保等進行投訴。通過調節,達成賠償意向。調解不成功的情況下,可以向對方的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最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其實大家都不想出現麻煩,所以用快遞進行貴重物品的寄送,可以選擇其他的保障措施,例如購買商業運輸保險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