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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人民政府及時處理一起環保信訪案件

2017年5月5日9時,黔南州迎接中央環保督查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省迎接中央環保督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要求福泉市調查處理一起信訪投訴案件。

舉報內容稱:福泉市馬場坪甕福集團多處設施存在黑色、黃色和青藍色的煙氣無組織排放,

衛生防護距離嚴重不足。

接到轉辦信訪案件後,福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市環保局對舉報問題進行調查處理。

經現場調查核實,反應問題部份情況基本屬實。

甕福公司各生產裝置尾氣排放均按環評批復要求實施集中排放並設置排污口標識,沒有無組織排放情況發生,衛生防護距離都是按照環評等批復檔建設的。

2013年以前因處理工藝和運行管理原因偶爾有超標現象發生。2014年後,根據國家減排工作要求,甕福公司投入近4億元對各生產裝置的尾氣處理系統進行精礦脫硫、氨法脫硫等濕法除硫技改,由於處理工藝原因,處理後尾氣產生大量的水蒸汽,當處於逆光角度時,會產生視覺感觀色度差異。各生產裝置安裝有線上監測設施,監測資料24小時上傳至各級環保部門線上監測平臺,
各項尾氣指標均達到或低於國家相關行業標準。

下一步,福泉市將對於不利氣象條件造成的尾氣排放視覺污染問題,福泉市印發了《福泉市大氣污染升級改造治理三年行動計畫及2016年治理實施方案》(福府發〔2016〕29號)檔,全面推進全市各大氣排放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整治,對重點區域、行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顆粒物等污染物排放總量及濃度實施重點監控,

積極引進電除霧、電除霾等先進治理技術,實施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對現有污染防治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實現“污染物排放降低、視覺污染改善”的治理目標。要求各工業企業到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單套生產裝置排放廢氣中煙(粉)塵排放標準低於國家相關綜合排放標準或行業標準的50%以上,其中,煙粉塵指標低至30毫克/標立方米以下,
煙氣視覺污染和拖尾現象基本消除,並由市級財政對實施深度治理的專案實施補助。

目前,甕福公司硫銨系統、一銨A系列系統尾氣電除霧改造已完成。周邊的劍峰公司磷酸鹽系統尾氣強制冷凝電除霧項目、川恒公司磷銨尾氣電除霾專案已完成,周邊30餘家小企業已實施關停,上述專案的全部完工投用後,將會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改善不利氣象條件下的尾氣視覺污染。